2026年北京师范大学南湖附属学校招聘事业编制教师5名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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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南湖附属学校成立于2008年8月,是由北京师范大学与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合作创办的一所九年一贯制优质公办学校。学校坐落在浙江省嘉兴市首善之区--南湖区内,一校两址三校区,包括凌公塘校区、庆丰路校区、中港路校区。目前学校共有152个教学班,在校学生6575名,教职员工600余名,其中专职教师371名,有正高级教师1名,高级教师72名,区级以上名优骨干教师115人,平均年龄37岁。学校践行“授人以渔,做会呼吸的教育”的办学理念,以“达德、悟学、崇朴、勉行”为校训,使学校走向专业化、科学性、内涵式的持续健康发展之路。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南湖附属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经嘉兴市南湖区教育体育局同意,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决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5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 初中语文 初中数学 初中英语 初中科学 初中社会 合计
招聘人数 1 1 1 1 1 5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1.浙江省范围内生源或浙江省范围内普通高校的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同时须具备师范类大学本科学历及学位(其中研究生为教育学专业的毕业生,本科不作师范类要求)。

2.符合上述要求的2024、2025年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无单位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同期毕业并在2025年11月18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三、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上述招聘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章第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公务员应具有良好的品行。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是党着眼新形势、新任务对党员干部的政治品格、思想境界、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提出的新要求,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良好的品行和形象也日益成为对公务员精神风貌的一项要求。),具备较好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素养;

3.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养。

(二)资格条件

1.须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要求在38周岁及以下(1986年11月18日及以后出生)。

2.须符合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要求,详见《计划及岗位要求表》(附件1),考生本科或硕士阶段任一学历专业与岗位要求相符,即视为满足专业对口要求。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要求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学科专业目录设置及审查认定,对于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目录的,按专业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相同或相近原则审查。

3.须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是教育行业从业教师的许可证。在我国,师范类大学毕业生须在学期期末考试中通过学校开设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并且要在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话考试中成绩达到二级乙等(中文专业为二级甲等)以上,方可在毕业时领取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和其他社会人员需要在社会上参加认证考试等一系列测试后才能申请教师资格证。),若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证明或高校出具的符合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证明。

4.须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是证明应试人普通话水平有效凭证,证书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统一印制。普通话一级乙等以下成绩的证书由省(直辖市)级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加盖印章后颁发,普通话一级甲等的证书须经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审核并加盖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印章后方为有效。有效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全国通用。根据国家及有关部委的要求,现阶段各类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的等级标准如下: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影视话剧演员为一级以上水平;教师和大学生为二级以上水平;公务员和社会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为三级以上水平。),其中报考初中语文岗位的须具有二级甲等(测试得分:87分-91.99分之间 朗读和自由交谈时,声韵调发音基本标准,语调自然,表达流畅。少数难点音有时出现失误。词语、语法极少有误。)及以上普通话证书,其他岗位须具有二级乙等(测试得分:80分-86.99分之间 朗读和自由交谈时,个别调值不准,声韵母发音有不到位现象。难点音失误较多。方言语调不明显。有使用方言词、方言语法的情况。)及以上普通话证书。

5.大学本科以来(含硕士、博士就读期间)曾获得校级三等及以上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或院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

上述人员,如被聘用,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是教育行业从业教师的许可证。在我国,师范类大学毕业生须在学期期末考试中通过学校开设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并且要在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话考试中成绩达到二级乙等(中文专业为二级甲等)以上,方可在毕业时领取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和其他社会人员需要在社会上参加认证考试等一系列测试后才能申请教师资格证。),如未能按时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6.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截至2025年11月18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指办学水平至少要达到培养统招专科生的要求的学校,有招收全日制专科生的资格。全日制专科、全日制本科即通常说的统招专科和统招本科。一般指通过普通高考,统招专升本,全日制研究生入学考试进入就读的学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有以下两个文件:各省教育厅派发的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也称为三方协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派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硕士,博士研究生为《全国毕业生研究生报到证》。)就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报考。

(2)截至2025年11月18日已就业的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3)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浙人社发〔2024〕15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4)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报名和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网上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11月28日17:00前。

2.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可扫描下方二维码,按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和资料上传(网上报名人员须参加现场确认,否则视作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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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场确认(资格审核)和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2025年11月29日(周六)上午8:3011:30;

4.现场确认(资格审核)和报名地点(报名地点请以招考公告上的地点为准):北京师范大学南湖附属学校(嘉兴市凌公塘路2176号);

5.现场确认(资格审核)和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件2)。

(2)身份证、普通话证书、毕业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书、应届毕业生证明(附件3);本科学历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本科为师范类专业证明;海(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是教育行业从业教师的许可证。在我国,师范类大学毕业生须在学期期末考试中通过学校开设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并且要在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话考试中成绩达到二级乙等(中文专业为二级甲等)以上,方可在毕业时领取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和其他社会人员需要在社会上参加认证考试等一系列测试后才能申请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证明或高校出具的符合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证明。

(4)奖学金或荣誉证书。

(5)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

(6)2024年、2025年未就业人员还需提供未就业承诺书(附件4)

以及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材料等,以上所需证件均须提供原件与复印件。本次公开招聘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一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招聘计划相应核减或者取消。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北京师范大学南湖附属学校组织实施,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资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统一参加考试。

1.笔试

(1)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笔试,笔试为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主要测试教育教学理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2)笔试定于2025年11月29日(周六)下午13:30--15:00在北京师范大学南湖附属学校(嘉兴市凌公塘路2176号)进行。

2.面试

笔试后,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现场提问”,主要测试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效果以及教师的基本素质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定于2025年11月30日(周日)上午在北京师范大学南湖附属学校(嘉兴市凌公塘路2176号)进行。

(三)体检

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30%+面试70%),综合成绩合格分为65分。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者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综合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均相等的则需进行面试加试(加试成绩只决定综合成绩排名)。如果该岗位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数少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该招聘岗位计划数相应核减或取消。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相关政策执行。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环节中出现放弃或不合格的,根据招聘计划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共南湖区委南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区教育体育局“公告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对象名单公示后,不再安排递补。

公示结束后,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简称“普通高校”,是由国家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含自治区、直辖市等)主管的实行全日制高等教育的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也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就业协议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双方一律不得毁约。签约完成须上交材料为《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简称“普通高校”,是由国家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含自治区、直辖市等)主管的实行全日制高等教育的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也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就业协议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顾名思义,即是为了就业而制作出的一份推荐表,一般情况,就业推荐表为各学校统一规定模式,再交由学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填写表格内信息,完善表内信息后,需有学校盖章方为有效。)》原件。

(六)聘用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南湖区教育体育局报到(报到时间另行通知),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招聘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如在聘用期内发现应聘人员违反招聘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新聘用的教师在南湖区学校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 5 年。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北京师范大学南湖附属学校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南湖区教育体育局、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在招聘程序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笔试面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三)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均在中共南湖区委南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区教育体育局“公告公示”栏中发布(http://www.nanhu.gov.cn/col/col1229282420/index.html )。

(四)公开招聘联系电话及监督电话(考生可以拨打本电话,对考前,考中,考后等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举报,官方将依据考生提供的证据进行处理):公开招聘联系电话:0573-82082555 ;监督电话(考生可以拨打本电话,对考前,考中,考后等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举报,官方将依据考生提供的证据进行处理):0573-82057223,0573-82838339。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指没有提到、没有列出来的事项),由北京师范大学南湖附属学校按有关规定执行。

北京师范大学南湖附属学校

2025年11月18日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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