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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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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对象 |
人才基金 |
科研启动费 |
配偶政策 |
其他待遇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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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军人才 |
60- 100万 |
20-100万 |
1、符合省人社厅1、2类人才的配偶按照军转安置政策执行(包括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千人计划、万人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科院百人计划、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人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 2、配偶符合江西省事业单位人员调动政策可办理正式调入手续; 3、配偶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实行人事代理;配偶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符合江西省有关政策通过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后可办理正式调入手续。 4、配偶为本科以下学历学位的,视校内岗位需要可安排编制外聘用工作。 5、非领军人才、海归博士配偶,已在南昌市区工作的不予调入和实行人事代理。 6、领军人才、海归博士若配偶未随调,学校对其每月发放1000元生活补贴,累计发放6年。 |
1、符合条件者可申请租用校内公共租赁房一套;2、博士学位津贴:1000元/月(三年内);3、可内聘副教授三年,享受校内副教授待遇;4、报销一趟考察往返交通费。 |
底薪30万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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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归博士 |
35万 |
文科8-10万 理科10-12万 工科15-17万 |
底薪20万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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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缺学科(专业)博士 |
35万 |
文科6-8万 理科8-10万 工科10-12万 |
同时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的,科研启动费上浮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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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
30万 |
文科4-6万 理科6-8万 工科8-1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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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瑶湖学者”特聘岗位(柔性引进) |
1.提供工作津贴:15—20万元/年;2.提供事务性助手1名和必须的办公条件;3.在校工作期间提供住宿;4.提供每年报销两趟往返交通费。其中,国内人选每年最高限报5000元,国(境)外人选每年最高限报2万元;5.柔性引进人才聘期内人事、工资、医疗、保险等关系保持不变,不办理户口的迁移。(注:聘任对象、工作职责等详见《南昌工程学院“瑶湖学者”特聘岗位聘任及管理办法(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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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说明: 1、年龄。领军人才一般在50周岁以下,博士人员一般在40周岁以下,同时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人员一般在4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2、紧缺学科(专业)为:水工结构工程、建筑学、电气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动方向)、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3、人才基金、科研启动费发放方式。“人才基金”采取一次性发放与服务期内分年度发放相结合的方式,“一次性发放”金额为10万元,余下部分根据考核分年度发放;科研启动费采取项目申报、专家论证的方式进行。领军人才及其待遇由学校论证确定。 4、服务期。领军人才、海归博士、紧缺学科(专业)博士、博士服务期为6年。 5、学历。领军人才、海归博士、紧缺学科(专业)博士、博士第一学历原则上要求为全日制本科,本、硕、博专业相近。 6、特殊人才引进待遇面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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