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人数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
选调范围
面向全县符合条件的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选调条件
1.政治思想品德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纪律,积极进取,作风务实,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2.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吃苦耐劳精神,在本职岗位上实绩比较明显。
3.具有两年以上公务员或参公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新录用到乡镇(街道、园区)工作的,需满五周年(含试用期);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2月28日。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02月28日后出生),身体健康(一般多指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身体条件可以胜任工作强度,如果特殊身体情况应致电招考单位咨询)。。
5.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选调程序、方法
1.在长兴人才网和政府OA系统公布选调公告,接受本人报名或组织推荐。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及推荐时间:2017年02月15日至2017年02月24日(工作日上午8:30-10:00,下午1:3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