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具有山西省户籍。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宪法和法律是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任何公民都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义务,维护法律尊严。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法律的同一尺度下,不同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教育程度、宗教信仰和财产收入的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而且,国家制定的法律体现了各民族的意志,集中代表了各民族的共同利益,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性,不允许任何人侵犯。因此,在法治社会,任何公民都必须遵法守法,如果没有法律的强制力和约束力,大家随心所欲,各行其是,社会稳定就无从谈起,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更无从谈起。),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标准和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
身体健康(一般多指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身体条件可以胜任工作强度,如果特殊身体情况应致电招考单位咨询)。能适应本职工作。
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无违法违纪行为及犯罪前科。
专业要求:1、城市建设岗位:建筑设计科学、城乡规划学、土木工程学、市政工程学。2、经济管理岗位:金融学、投资学。3、旅游服务岗位:旅游管理学、旅游规划学。
招聘岗位、数量
本次招聘城市建设岗位2名,经济管理岗位4名,旅游服务岗位2名,岗位及具体要求见附件。
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
招聘简章将在吕梁市人事人才网、方山电视台等媒体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2017年1月26日2017年2月11日。
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2017年2月15日至2017年2月17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2、报名地点(报名地点请以招考公告上的地点为准):山西省方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原方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