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学2024年北京招聘会招聘工作人员8人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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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在北京举办的2024年浙江省高层次人才洽谈会工作部署,浙江工商大学决定在北京高层次人才洽谈会现场公开招聘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工商大学:浙江省人民政府、商务部和教育部共建大学,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浙江省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位于杭州市钱塘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共8人(其中1人面向博士学位人员招聘),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定岗部门由学校统筹安排。

  (二)招聘对象范围

  我校2025年辅导员岗位招聘计划分批次实施。本批次在北京招聘会平台上实施的,招聘对象为北京及周边地区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海外留学回国人员(毕业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即2023年11月16日后取得毕业证书)。

  (三)报名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

  2.能在2025年6月30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具备2025年6月30日前正式报到的条件;

  3.中共正式党员(2024年11月16日前),年龄一般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1月16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可以适当放宽年龄要求,但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1月16日后出生)。

  4.在岗位聘用期间能按要求入住学生公寓。

  (四)优选条件

  1.具有来招聘单位工作的强烈意愿,愿意在岗位或专线持续工作至少6年;

  2.曾担任过校、院(系)、班级(党团支部)主要学生干部,或有共青团工作经验;

  3.计算机应用能力突出,或具有其他特长、技能,且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

  4.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或与我校主要专业设置一致。

  5.具有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在校级及以上报刊杂志上发表过与学生工作相关的新闻报道或文章。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

  时间:2024年11月11日—16日上午10:30前。

  地点:①北京友谊宾馆友谊宫4号会议室(11月11日—11月15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②2024年浙江—北京高层次人才洽谈会现场(11月16日<周六>上午9:00—10:30)。

  应聘人员现场提交应聘人员现场提交《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见附件1,另附近期二寸彩照一张),职业规划书(见附件2,11月16日在洽谈会现场报名者可结合有关内容直接在面试时简要陈述,不必提供),并提供个人简历、就业推荐表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主要学生干部证明、党员证明以及其他有利于体现岗位竞争力的材料。

  (二)资格审查

  时间:2024年11月11日—11月16日上午11:00。

  资格审查意见一般可在报名现场得到反馈。

  对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我校将根据其是否具备优选条件以及教育、实践经历等情况,结合我校辅导员队伍整体结构和匹配度侧重点,进行初步分析并提供参考评议意见。

  (三)面试考核

  应聘人员需要参加两轮面试考核。

  1.第一轮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①北京友谊宾馆友谊宫4号会议室(11月11日—11月15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②2024年浙江—北京高层次人才洽谈会现场(11月16日<周六>上午9:00—10:30)。

  本轮面试形式为职业规划陈述,主要测评综合素质,考官将根据现场陈述,着重考察岗位认知、多岗位适应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第一轮面试合格后根据通知参加第二轮面试。

  第一轮面试结束后,将按不超过1:5的比例控制入围第二轮面试的人数。第一轮面试后合格人数不足1:2时,学校将酌情核减招聘人数。

  2.第二轮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将在第一轮面试后告知应聘者。时间初定于现场招聘当日上午9:00起,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以现场公布的信息为准。

  本轮面试形式为业务能力考评。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打分。低于合格分数线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第二轮面试结束后,各岗位根据本轮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入围人员名单将7个工作日内在浙江工商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hr.zjgsu.edu.cn/)公布。

  (三)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进行,费用自理。

  考察工作一般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相关办法进行。各用人单位(部门)还将安排一定期限的实习,作为考察工作的组成部分。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或对方单位坚持不予配合,导致在考察期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按不宜聘用认定。

  (四)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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