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2024年定远县殡仪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法
(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相关要求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主要从事遗体火化工作(因工作时间不固定,劳动强度大,常年需值夜班,适宜男性报考)。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专业不限;
4.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11月13日及以后出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公开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于11月6日在定远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定远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地址:定远县政务新区民政大厦一楼);咨询电话:0550—2568007。
3.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3日—2024年11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逾期不予补报。
4.应聘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
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取得消防证、电工证职业资格证的每种类型加1分,加分不超过2分。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定远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在笔试环节予以加分,面试不再加分。
6.应聘人员须填写《2024年定远县殡仪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一份,提交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张。
7.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要达到3:1,达不到3:1的,经定远县民政局同意可按2:1比例开考,达不到2: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
8.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按每人80元标准收取面试费用。
9.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三)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一科。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主要内容为政治(含时政)、经济、法律、管理、科技、人文、国情、省情和写作等。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3.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4年12月7日(星期六)。
具体安排为:上午:8:30-10:30《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地点设在定远县城区内,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务必于2024年12月6日工作时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定远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5.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含加分)。低于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符合加分条件人员于2024年12月6日工作时间携带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定远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地址:定远县政务新区民政大厦一楼)申报加分事宜,逾期不再受理。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