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彭水自治县2024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三支一扶”人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3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条件要求等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公示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的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2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8年10月23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所学专业名称。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并参加考试考核。
卫生机构“三支一扶”人员只能按专业报考医疗卫生岗位,报考者“三支一扶”服务期所在乡镇卫生院在此次招聘中有招聘岗位的,只能选择其“三支一扶”服务期所在乡镇卫生院及岗位报名;报考者“三支一扶”服务期所在乡镇卫生院在此次招聘中没有招聘岗位的,在附件1序号3、4、6、7、10中的医疗卫生岗位按专业要求选择岗位报名。
非卫生机构“三支一扶”人员只能报考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岗位,待考试考核、体检完成后按规则进行选岗。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23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
(二)报名地点。
彭水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九楼会议室(彭水县汉葭街道文庙社区2号)。
(三)资格审查。
报考者持报名材料(详见附件4)到指定地点报名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前往参加考试考核。
五、考试考核
本次考试考核采取“面试+考核优秀加分”的方式进行。
(一)面试。
1. 面试为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时间不少于10分钟,分值为100分。
2. 面试时间初定于2024年10月26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考核优秀加分。
报考者“三支一扶”服务期间,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的加1分,到期考核获得优秀的加1分。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考核优秀加分。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彭水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首页(http://www.psx.gov.cn/)“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