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合江县人民医院拟招聘编外人才10名,合江县中医医院拟招聘编外人才6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
(二)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工作能力,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报考人员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学位资格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专业名称条件要求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的专业名称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1月13日(不含)—2006年11月13日期间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5.应当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相关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原则
本次人才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双向选择、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3日17:30(含)止。
2.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11月13日17:30(含)(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前到合江县人民医院、合江县中医医院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进行现场报名。合江县人民医院报名地点:合江县人民医院行政楼四楼人力资源部(合江县符阳街道荔乡路546号),联系人:冯肖,联系电话:0830-5212717;合江县中医医院报名地点:合江县中医医院行政楼二楼人力资源中心(合江县符阳街道奥荔街1号),联系人:陈春梅,联系电话:0830-5214655。
(2)网络报名:不能到现场报名的人员,请将报名资料投递至各招聘单位电子邮箱(详见附件1,邮箱主题格式为: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
3.报名所需资料(网络报名请提供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
(1)《合江县卫生医疗机构2024年秋季编外人才招聘报名表》一份(附件2,含诚信承诺事项,需本人亲笔签字确认)。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附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
(3)本人彩色免冠证件照1张。
(4)附件1以及用人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印证资料。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及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逐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资格初审情况(未收到初审结果通知的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11月15日前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
2.现场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1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报考合江县人民医院岗位的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合江县人民医院行政楼四楼人力资源部(合江县符阳街道荔乡路546号),联系人:冯肖,联系电话:0830-5212717;报考合江县中医医院岗位的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合江县中医医院行政楼二楼人力资源中心(合江县符阳街道奥荔街1号),联系人:陈春梅,联系电话:0830-5214655。
(2)报名人员无法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本人应亲笔写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委托他人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同时受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报考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将由报名后的资格审查、政审中的复核和公示结束后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4.公布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
合江县卫生健康局将于2024年11月20日在合江县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版块(http://www.hejiang.gov.cn/gk/fdzdgknr/rszl)公布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请注意查询。
(三)测试
1.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测试。
2.测试方式、时间等事项将于2024年11月22日另行在合江县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版块(http://www.hejiang.gov.cn/gk/fdzdgknr/rszl)公布,请报考人员注意关注。
(四)体检、政审考察
1.体检人员的确定:按照招聘名额,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3.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按照报考人员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
(五)档案审查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档案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