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市从化区住房和建设局2017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入口
用人单位简介
(一)广州市从化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广州市从化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是广州市从化区住房和建设局属下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依据从化区住房和建设局《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委托书》对辖区内已办理质量安全监督并已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依法进行监督;负责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负责抽查受监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行为及执行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负责对受监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存在的质量和安全方面违法行为依照委托权限依法进行处罚;协助区住房和建设局处理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投诉,并进行调查、取证;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广州市从化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室
广州市从化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室是广州市从化区住房和建设局属下正科级、公益三类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承担辖区内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工作;负责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强制性试验检测工作及建设单位委托的试验检测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辅助性、技术性任务。
(三)广州市从化区市政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广州市从化区市政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是广州市从化区住房和建设局属下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负责组织实施区财政投资的所有市政工程建设和公用设施建设的各项工程任务;负责组织市政公用工程的前期工作及设计、监理、施工的招标工作;负责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报建及协调工作;负责市政公用工程的资金审核、呈批及支付工作;负责市政公用工程变更、增(减)项目的审批及呈批工作;负责审核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的施工计划及监督实施;负责签订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监理、建设合同及执行;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和工程资料的收集、建档工作;办理竣工工程移交工作。
(四)广州市从化区房屋安全鉴定所
广州市从化区房屋安全鉴定所是广州市从化区住房和建设局属下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负责政府处理突发性危及公共安全事件中房屋安全应急鉴定工作;负责组织全区房屋安全普查和房屋安全状况鉴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城镇建成区危险房屋备案工作;负责全区城镇建成区房屋应急抢险工作;负责区直管公房(街口、城郊、江埔三个街道)安全管理工作和指导各镇开展直管公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房屋白蚁防治管理的日常工作。
招聘岗位和人数
详见附件《广州市从化区住房和建设局事业编制公开招聘计划表》;招聘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执行。
报考条件
(一)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标准和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
3、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一般多指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身体条件可以胜任工作强度,如果特殊身体情况应致电招考单位咨询)。,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5、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穗府〔2014〕10号文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6、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涉嫌犯罪与犯罪的区别:(1)涉嫌犯罪是:很有可能是犯罪、有犯罪的嫌疑,涉嫌犯罪人比不“涉嫌”的人嫌疑要大,仅此而已。(2)而犯罪是指:经人民法院审理后确定其有罪、有何罪,只有经人民法院正式审理、宣判确定有罪的人,其行为才是是犯罪、他才是罪犯。(3)不管案件有多复杂、不管证据是否充分:在没有经过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有罪判决之前:涉嫌犯罪的嫌疑人的行为都不能被定性为犯罪、嫌疑人都不能被称呼为罪犯。)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受理报考。
(二)资格条件
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计算以2017年2月17日为界,如年龄35周岁以下的考生须于1982年2月17日以后出生。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至2017年2月17日。报考人员的工作经历以毕业后参加工作,单位所缴纳的社保记录为准;应聘人员原为未实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国有单位工作人员或者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其相关工作经历年限可由原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和社保纪录清单证实。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应聘人员须为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社会人员是指除应届毕业生外的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规定条件的其他人员。
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7年2月17日9时至2017年2月21日17时止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所有应聘人员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hrssgz.gov.cn),按网上提示进行网上报名。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初审。
(三)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背面必须为空白,无需彩打。考生凭“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上述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检查。切记核查准考证信息。如果发现信息有误或者任何细节存在的疑问请及时与报考点取得联系,以免影响我们正常参加考试。)http://m.sdsgwy.com/
通过初审成功报名的应聘人员请于2017年2月24日中午12:00起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背面必须为空白,无需彩打。考生凭“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上述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检查。切记核查准考证信息。如果发现信息有误或者任何细节存在的疑问请及时与报考点取得联系,以免影响我们正常参加考试。)。
(四)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招聘职位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比例。对于首次网上报名时间内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将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时间,在同一招聘职位相同报考条件下,笔试开考比例按1:2设定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报名人数开考。系统初审成功后即可参加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