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一)招聘单位情况简介
广州港引航站是广州市港务局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正处级。主要负责制订广州港引航工作章程和管理制度;负责受理引航申请、制订引航方案和引航调度计划并提供引航服务;负责引航费的计收和财务管理工作;按照国家规定负责引航信息统计工作;根据粤港澳大湾区港口建设发展和地方政府需求,为进出广州港及附近水域船舶提供引航服务;参与涉及引航的港口、航道等工程项目研究工作;参与广州港出海航道水域有关引航的协调工作。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3名,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编制。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广州市港务局直属事业单位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
(一)招聘对象为2025年毕业生(即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
(二)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2025年港澳居民毕业生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条件
本科生报考年龄为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为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为45周岁以下。
报考应聘人员所涉及年龄的时间点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首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5年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公开招聘报名截止日。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10月13日9:00至10月18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网址:www.qgsydw.com)进行报名。并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材料。
(二)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应当以最高学历报考。
3.报名须上传附件:
(1)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港澳居民应提供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学生证;
(3)经学校(学院)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
(4)大学英语四级(425分及以上)考试成绩报告单。
如果部分高校尚未下发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可提供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
以上相关材料均要求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上传,报名系统上要求上传的个人照片为个人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
4.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或该专业的下级学科一致。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专业目录或无专业代码,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并经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审查、聘用考察、公示、聘用试用期及聘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则取消其参与笔试、面试、体检和聘用等环节的资格,已经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6.采取网络方式在报名期间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
(三)准考证打印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请登录报名系统(网址:www.qgsydw.com),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预计在2024年10月19日15:00后,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报考人员妥善保管。
五、考试
应聘人员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应聘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和心理品质测评
1.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以岗位专业基础知识为主及相关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满分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按40%计入综合成绩。
4.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按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比为1:3设置。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或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5.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系统统一公布,应聘人员登录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排名。
6.笔试后立即进行心理品质测评。时长约40分钟,由第三方机构进行手机线上测评,参加了心理品质测评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心理品质测评结果不公布,且不计入综合成绩,仅作为参考。
(二)面试
1.入围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者的应聘人员中,以合格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招聘岗位对应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可以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广州市港务局公众信息网(http://gwj.gz.gov.cn/)公布。
2.资格复审。面试前,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方式待定,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留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相关短信通知等信息。资格复审所需材料:网络报名提交资料的相关原件及复印件。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应当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待定,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面试等形式进行。面试具体安排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面试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成绩按60%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成绩于面试当场向应聘人员公布。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为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
若出现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合格者由高至低顺序依次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综合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重新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