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探索开展“乡编村用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23〕244号)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从全区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中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全区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其中,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招聘4名、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1名、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招聘1名(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谯城区连续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满5年,且目前仍在党组织书记岗位上(工作和任职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9月);
2.男性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4年9月1日之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9月1日之后出生);
3.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4.任党组织书记期间本人或集体获得过区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或本人担任过区级以上“两代表一委员。
连续在谯城区村(社区)工作满10年、任党组织书记满5年且任职期间本人或集体获得过省级以上表彰(见附件3)或本人担任过省级以上“两代表一委员的,男性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1969年9月1日之后出生),女性可放宽至50周岁(1974年9月1日之后出生)。
(二)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全日制);
2.目前担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
3.连续在谯城区村(社区)工作满5年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9月1日之后出生);连续在村(社区)工作满10年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9月1日之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
2.近5年因涉黄涉赌涉毒受到行政处罚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近5年有考核不称职或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7.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
8.其他不宜作为报考对象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资格初审、现场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签约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通过谯城先锋网(www.qcdj.gov.cn)、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网(www.bzqc.gov.cn)发布。
(二)资格初审
全区各乡镇(街道)依据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本地符合条件的人选进行摸排汇总,形成书面推荐意见,于2024年9月23日前报区委组织部初审。
(三)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24日至9月29日(08:00-12:00,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地点设在谯城区选派协调办(谯城区政府南门院内往东)。
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材料: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两代表一委员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查询二维码验证报告、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二寸蓝底免冠照片5张(背后签名)以及《亳州市谯城区从全区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中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本人或集体获得过区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人员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手续。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四)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党和国家在基层的方针政策、群众工作能力、基层党建工作、乡村振兴工作、依法行政有关知识和省、市、区情等(不指定教材)。笔试满分为100分。
实行笔试加分制度,根据获奖层级计算加分,获得省、市、区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在笔试成绩中分别加1.5分、1分、0.5分;获得中央、国家各部委表彰的,加2分;同一年度同一工作奖励加分不累计,以获得的最高奖励计算加分;加分累计不得超过3分。笔试结束后,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另行通知)到谯城区委组织部申请加分,逾期申请的,视为放弃加分。经谯城区委组织部、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谯城先锋网、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方能计入加分。
笔试时间为2024年10月13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至11日(08:00-12:00,14:30-17:30),地点在谯城区选派协调办(谯城区政府南门院内往东)。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不含加分),笔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不含加分)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递补人员按此标准执行。
(五)资格复审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和招聘岗位数量,从高分到低分按照3:1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面试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及适应工作的能力。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