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4岗位招聘条件不变,报名期限延长至2017年1月18日。
A1、A2、A3、B1岗位调整招聘条件(详见附表)并延长报名时间至2017年1月18日。
具体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2017年1月16日至2017年1月18日。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http://m.sdsgwy.com/
其他事项
登陆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和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查阅2016年12月20日的招聘公告。
咨询电话:22777671咨询QQ:4462777
附件:A1、A2、A3、B1岗位调整后条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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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
岗位 代码 |
计划数 |
年龄 |
性别 |
学历、学位要求 |
专业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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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车辆专业教师(城轨方向) |
A1 |
1 |
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
不限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车辆工程及相关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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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车辆专业教师(车辆方向) |
A2 |
1 |
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
不限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车辆工程及相关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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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工程技术专业教师 |
A3 |
3 |
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
男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道路与铁道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及相关专业 |
1、铁路相关院校毕业;2、铁路方向(以开设的课程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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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类专任教师 |
B1 |
1 |
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男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电气类、土建类及相关专业 |
1、具有正高级职称。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职称可放宽至副高级。2、需满足以下条件中的2条及以上:1)曾担任省级及以上学科(专业)带头人;2)主持或主要参与(排名前三)部级及以上课题、项目或成果;3)主持过1项及以上省级精品课程等教研教改项目;4)指导学生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奖励;5)获得过国家级教学、科研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前三);6)获得过省级教学、科研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主持);7)获得发明专利一项及以上(主要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