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海传媒集团(宁海县广播电视台)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局)级,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统筹县域内各类新闻媒体平台的建设、运营,承担着新闻宣传、舆论引导、广播电视安全传输和收视服务等职责。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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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岗位职责 |
专业要求 |
学历要求 |
学位要求 |
招聘范围 |
其他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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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主播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负责新闻播报等工作。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1.户籍不限; |
具有一级甲等或一级乙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
备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取得时间的计算统一截至2024年9月19日(含),以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所涉及的专业设置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国(境)外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或毕业论文为准,报名时提供国(境)外院校主干课程或毕业论文摘要部分等证明。
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毕业)可凭学生证、就业协议或就业推荐表报名,但须在2024年9月30日(研究生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2024年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考时可凭国(境)外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4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上述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不予聘用。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
时间:2024年9月19日9:00至9月25日16:00
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2024年宁海传媒集团(宁海县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9月26日9:00至9月26日16:00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4年9月27日9:00至9月27日16:00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4.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9月29日9:00至9月30日16:0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2024年宁海传媒集团(宁海县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
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指标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因指标取消的人员将统一退费。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10月11日9:00至10月13日9:30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2024年宁海传媒集团(宁海县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于2024年10月13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放弃笔试。参加笔试时,未按规定携带有效证件的,不得进入考场。
笔试科目为新闻主播专业知识,满分100分。笔试后,将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所有实际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分数人员的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按60分划定,平均分不足60分的则按平均分(四舍五入取整数)划定。
笔试成绩公布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10比例确定专业技能测试对象,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围,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资格复审
专业技能测试前,招聘单位将对专业技能测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需提供的证件材料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记录截图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除按上述要求外,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在读证明)。证件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当场领取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
3.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专业技能测试不合格者淘汰。专业技能测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视作放弃。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对象,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4.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
5.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出现并分时,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笔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笔试科目。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执行。考察还须审核报考资格,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定为考察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者淘汰。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招聘单位提交书面申请。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考是否聘用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