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对招录职位实行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如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以下顺序依次确定考察人员:1.具有国家专业资格证;具有法律工作经验;具有机关工作经验;2.有驾驶证。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国家规定,考生将体检报告交到法院政治部。对考生附加毒检,由法院政治部负责组织统一进行检测,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或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
五、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法院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法院与拟招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六、薪酬待遇
1.工资待遇。聘用人员工资实行与等级、工作年限、工作绩效相对应的薪酬待遇,实行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工龄工资和绩效奖金等构成。
2.社保缴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保险,保险费用按规定落实。
3.福利待遇。聘用人员聘用期内,享受相关职业待遇,如出差补助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享有婚假、产假等法定假期。带薪年休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相关事项提醒
1.涉及招聘基本政策、参考要求以及职位公告中的年龄、学历、其他条件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应于工作时间内与郊区法院联系。
政策咨询电话:0454-6560008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认真填写报考的职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机会,在应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失聘用机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本公告由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m.sdsgw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