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计划
公开招聘教官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发布在芜湖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wuhu.gov.cn/index.html)。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具有良好的军事素质和组织管理能力,能够胜任学生军事训练和日常管理工作。
3.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爱心,能够关心爱护学生,帮助学生解决实际问题。
4.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学校其他部门和家长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合作。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其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30周岁以下”为“1993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形式:网络报名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8月21日-8月25日17:30.逾期不再补报。
3.报名材料:
(1)《资格审查表》(填写、打印并手写签名、贴好照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退伍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等。
将上述报名材料按顺序逐项扫描成PDF,合并后发送至邮箱1752758306@qq.com,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姓名+联系电话+教官招聘”。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进行报名的同时,工作人员对照招聘条件逐人进行资格审查。
8月26日在芜湖市扬帆实验学校微信公众号公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三)现场资格复审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参加专业测试人员,资格复审工作由芜湖市扬帆实验学校具体负责。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同时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进行审验。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
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宜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退伍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四)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由芜湖市扬帆实验学校负责组织实施。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用军事训练相关内容考核及答辩方式,主要考察报名人员的军事素质、组织管理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等。
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如遇实际进入面试的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70分。
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专业测试成绩,按照与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成绩并列的情况,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