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市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7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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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适应党政机关补充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江苏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452号)和《江苏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精神,我市将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和人数

  根据编制和职位空缺情况,按照从紧掌握、逐步补充的原则,今年全市编制了560个考录职位计划。其中,市级机关(含参公管理)26个;市(区)机关(含参公管理)359个;乡镇(街道)机关175个。根据分级分类考试的原则,报考职位分为A、B、C三类。具体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见《泰州市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公管理)职位计划表》。另外,省垂直管理部门驻泰单位招录计划数为38个,公告一并发布,职位计划见《2017年省垂直管理部门驻泰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公管理)职位计划表》。

  二、报考条件和考录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2日至1999年1月18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硕士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以及定向考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6年1月12日以后出生);报考法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要求执行;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部分考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中报考法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应符合录用人民警察的体检和体能测评的相关要求;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报考法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具备《江苏省公安机关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

  9、报考人民法院、检察院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职位代码“70”~“79”)的人员还须具备考录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简章规定的条件;

  10、具备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计划表)。

  (二)考录对象及有关要求

  1、本市所有职位的报考人员,均不受户籍(指社会人员)或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限制。

  2、定向考录残疾人的职位(职位代码“80” ~“82”),考录对象为:持有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符合职位要求的残疾类别、等级的人员。

  3、定向考录大学生村官的职位(职位代码“90” ~“93”),考录对象为:本市聘期已满3年且考核合格,仍在本市村(社区)任职的省组织人社部门选聘的大学生村官。

  4、定向考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职位代码“94” ~“96”),考录对象为: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含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经我省组织人社部门选派,到农村(社区)和基层一线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

  5、定向考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职位代码“98”),考录对象为:在泰州市各市(区)辖区内村(社区)工作满五年、任职满两年且工作表现优秀、任职期间个人或任职村(社区)受到乡镇(街道、园区)党委、政府及以上表彰(含县级部门以上表彰)的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不含省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以及我市市和市(区)两级组织部门统一选派到村(社区)任职的党组织书记。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2014年1月1日以后办理过公务员或参公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备案)手续的人员(含现已离职或取消录用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公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7、考录职位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不具有公务员或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经历;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或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7年8月31日。

  8、招考职位计划表中未明确到具体乡镇(街道)的职位,由所在市(区)组织部门根据新录用人员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组织选岗。各职位具体供选择的乡镇(街道)分别为:

  兴化市 12810080401职位:老圩、安丰、周庄、张郭等4个乡镇

  兴化市 12810080402职位:合陈、新垛、周奋、西郊、戴南等5个乡镇

  兴化市 12810080403职位:安丰、下圩、李中、茅山、张郭等5个乡镇

  兴化市 12810080404职位:大营、下圩、竹泓、沈伦、陈堡等5个乡镇财政所

  兴化市 12810080490职位:戴窑、永丰、沙沟、竹泓、昭阳等5个乡镇

  兴化市 12810080491职位:合陈、大营、安丰、西郊、陈堡等5个乡镇

  兴化市 12810080492职位:昌荣、中堡、新垛等3个乡镇

  兴化市 12810080498职位:永丰、钓鱼、沈伦、荻垛等4个乡镇

  泰兴市 12830081890职位:黄桥、古溪、河失、广陵、元竹、姚王等6个乡镇

  泰兴市 12830081891职位:济川街道、张桥、新街、宣堡、虹桥、曲霞等6个镇街

  三、报考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考工作由泰州市委组织部、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考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公共科目笔试、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录用审批等8个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http://m.sdsgwy.com/

  (一)公布招考事项

  泰州市委组织部、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分别通过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泰州人事考试网等向社会发布本公告。招考职位计划、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体检(体能测评)标准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以及《泰州市2017年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报考指南、网络报名办法、考务技术问答、网上银行缴费指南、招考单位联系电话、联系人等均先后在指定网站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报名工作由泰州市组织人社部门会同招考单位组织实施,考试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可就近选择省内各省辖市考区参加笔试。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17年1月12日9:00-1月18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17年1月12日9:00-1月20日16:00。

  缴费时间:

  2017年1月12日9:00-1月21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报考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报名网址:泰州人事考试网www.tzrsks.com

  2、资格初审

  报考资格初审工作,市级机关由各招录部门负责,市(区)级机关和乡镇(街道)机关由该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报考资格初审工作、招考职位要求的专业需求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解释,由招录单位的市级主管机关负责。报名期间,招录单位应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审核机关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依据网上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起48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审核单位应及时下载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供面试前资格复审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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