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订。)、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西固区户籍;
3、高中及以上学历;
4、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年龄25周岁以下;
5、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6、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7、同等条件下,公安类院校毕业生、退伍军人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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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是指依照我国的刑事法律,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并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包括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各种主刑和附加刑。)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开除公职指国家机关或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中的正式职务——担任公职被开除。开除公职不包括除名。开除公职一般是针对干部而言,普通单位不应当予以开除,而是应当除名。);
3、有违法记录的;
4、由于各种原因曾被公安机关解聘、开除、辞退的辅警人员;
5、法律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2017年1月 9日—11日(上午9:30-下午16:30);
2、报名地点(报名地点请以招考公告上的地点为准):西固区人才资源市场一楼大厅(西固区玉门街321号);
3、报名手续: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就业创业证(失业登记证)、退伍军人携带退伍证、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等公告中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资格审查:参加招聘人员现场填写《西固交警大队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提交报名相关材料。
(二)经面试、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招聘人选,由西固交警大队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培训,培训合格者由西固区人社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人员与西固交警大队签订《聘用合同》(劳务协议),到指定的岗位工作。首次签订聘用合同(劳务协议)期限为1年。
工资待遇
本次拟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聘用后,工资为1800元/月。
咨询电话:西固交警大队 0931-7351313
西固区人社局 0931-7526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