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推进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优化我区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36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88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19名急需紧缺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单位及名额
本次引进人才使用事业单位编制,为事业单位公开引进19名急需紧缺人才。具体引进单位、岗位、名额、资格条件等详见《朔州市平鲁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见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引进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引进的原则;
(四)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二)资格条件
1.博士研究生不限专业,根据所学专业和个人意愿一对一开发岗位,采取面谈+考察方式直接引进,不占用本次引进岗位名额。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13日及以后出生);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照岗位要求,采取“面试+考察”的方式择优引进。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13日及以后出生)。
(三)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报考人员为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须在公告发布前取得。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在本次招聘中按“两个同等对待”执行。
(四)不得报名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的人员;
3.试用期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4.被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能报考;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引进要求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7.报考者在本次招聘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其间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新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8.具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报名的其它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9.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引进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引进人才程序
(一)发布公告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引进信息通过下列网站发布:
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zpinglu.gov.cn)本次引进的各环节信息均在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考生密切关注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聘信息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1)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网址:http://www.szpinglu.gov.cn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1日8:00至8月25日18:00止。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聘者在《朔州市平鲁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专业要求按照教育部颁布的高校专业目录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库设置的,对报名者所学专业未列在目录中的(包括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型研究生专业等),由引进人才领导组研究认定。国外毕业留学生的专业须由国内具有相同专业教育的高等院校3-5名相关专业专家进行认定。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8月21日8:00至8月26日18:00
资格初审由朔州市平鲁区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组具体负责。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24小时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它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8月26日12: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它岗位,8月26日12:00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它岗位。
(3)网上缴费
时间:2024年8月21日8:00至8月27日18: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朔州市平鲁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报名过程中如遇网站技术问题请与电话:0349-5919066联系解决。
2.减免考试费用
根据相关政策,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者,需先在网上缴费,于2024年8月27日18:00前将办理减免费用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姓名+报考岗位代码+报名序号+联系方式”命名的PDF格式文件)发送至zzb6690183@163.com邮箱,联系电话:0349-5919066。
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费用减免。
3.开考比例
岗位拟引进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不达1:5的,直接进行面试,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引进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比例达到1:5及以上的,增加笔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拟引进岗位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最后一名并列者共同列入面试人选,若最终入围人数未达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若报名人数与计划引进人数达不到1:1的,要相应核减引进名额,使报名人数与引进人数达到1:1,如引进人数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1:1的,取消该引进岗位和名额,并在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4.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在原报名网站公告通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电话:0349-5919066联系解决。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引进其它环节使用。
(二)笔试
岗位拟引进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5及以上的,进行笔试环节。
笔试委托有资质的人事考试机构承办。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用时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医学类专业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
参加笔试人员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身份证要与报名时所用姓名和身份证号一致),缺少证件者或证件内容不一致者不得参加笔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引进人才领导组组织实施。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见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请考生注意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须由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按照资格复审公告的要求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朔州市平鲁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岗位要求的相关执(职业)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等级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档案存放证明。
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国内具有相同专业教育的高等院校3-5名相关专业专家出具的专业认定书。
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为在职人员的,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参加笔试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若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根据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仅递补1次)。
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其面试、考察、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