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及其他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16年瑞安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专业按《2016年瑞安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附件2)执行。
(三)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报考的,须在2017年1月13日前取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人员若为乡镇、街道及其下属事业单位的新录用人员须在乡镇、街道服务满5周年(含试用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定档)。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能报考。
(五)国(境)外留学归来报考人员,须在2017年1月13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认证书;其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为准。
(六)截至2017年1月13日止,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七)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证书证件的取得时间,统一截至2017年1月13日止。
(八)市新居民服务管理局、市卫生监督所、市环境监察大队、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浙江省瑞安市支会4家单位,为申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尚未批准的事业单位或群团组织。上述单位本次招聘的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签订书面承诺,今后如招聘单位批准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本次招聘人员能否过渡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不能过渡的须服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分流到其他事业单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13日(周五)至1月14日(周六),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瑞安市人力社保局七楼会议室(浙江省瑞安市商城大厦七楼)
(3)报名材料:如实填写的《2016年瑞安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学历证书的原件、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3张。
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认证书。http://m.sdsgwy.com/
2、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3、在报名过程中,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不正当手段获取报名资格的,一经发现按弄虚作假行为处理。
(二)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瑞安市人力社保局进行复审。同一岗位审核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足2:1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不开考。核减后的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在瑞安市人力社保局网站、瑞安人才网公布。如遇所报岗位不开考的,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通过审核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到瑞安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浙江省瑞安市商城大厦四楼8号办公室)领取考试通知书。领取时间:2017年1月19日(周四),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