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师资力量、优化人才队伍,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是教育部批准设置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1958年建校,隶属于黑龙江省教育厅,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副厅级),承担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工作,开展科学技术研究并为社会提供相关服务,位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详细信息可登录学院官网https://hnyjj.org.cn/。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5名,详见《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招聘对象及年龄条件:
1.2024年普通高校大学本科或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24日至2006年7月24日出生)。
2.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毕业生或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3年7月24日后出生),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以下(1978年7月24日后出生)。
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五)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注意: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关学历、学位和资格证书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二)现役军人。
(三)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六)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现场确认、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流程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网站(网址:https://hnyjj.org.cn/)及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招聘平台(网址:http://hnyjj.zp.kooci.net/)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7月24日8:30—8月7日17:00期间登录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招聘平台(网址:http://hnyjj.zp.kooci.net/)进行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并确保真实、准确、完整提供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特岗教师”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疫情防控一线编外医务人员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至2024年7月23日(含)。
2.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学校各用人部门对其应聘者材料进行初审,人事处组织相关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拟参加现场确认人员,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
3.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另行通知,以公告形式在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招聘平台发布,现场确认时发放准考证。
确认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本科、硕士、博士)和复印件及学信网上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套。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学信网上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放”的书面证明,以及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打印人才招聘系统中《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1份,需本人签字。
(3)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及其他材料。
(4)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依据相关规定符合笔试加分项目人员,递交相应佐证资料,现场确认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提供材料不齐或未进行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现场确认后,同一岗位确认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若达不到规定的开考比例,经学校党委研究该招聘岗位是否缩减、取消或降低开考比例,报请教育厅审定同意后方可进入考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