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选岗位
本次考选教师52名。具体岗位情况详见附件1。
考选按设岗乡镇对应学科报名(不进行具体学校岗位报名),综合成绩公布后,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选岗。
二、考选范围
公开考选范围为全县在职在编教师。
三、考选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必须具备相应学历和教师资格,身体健康,能胜任相应岗位的教育教学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考试: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三年内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合格或不合格情形的。
(二)须在乡镇或直属学校工作满2年(特岗教师入编后满2年),计算至2024年8月31日。参加过考选调动和外县调入本县的教师,须在调入乡镇或直属学校工作满5年,方可参加本次公开考选。
(三)教师资格证书及学历符合以下要求:
1.初中岗位:持有初中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对口或近三学年连续教本岗位学科。
2.小学岗位:持有小学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书,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对口或近三学年连续教本岗位学科。
3.乡镇中心学校人员可按所学专业参加对应专业的教师考选。
(四)巍山二中初中教师岗位年龄要求为35岁及以下(1989年7月25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乡镇考选教师无年龄要求。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25日至7月26日17:30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为巍山二中及各设岗乡镇中心学校。
联系电话:巍山二中6380654
南诏镇中心学校6352575
庙街镇中心学校6330766
大仓镇中心学校6380216
永建镇中心学校6380110
巍宝山乡中心学校6122635
(三)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1.参加考选的教师填写完成《巍山县教育体育系统2024年参加考选教师基本情况表》、《近三年连续同一学科任教证明》、《2021-2023年度履职考核结果证明》、《岗位证明》、《近五年教学实绩证明》,由现工作学校、乡镇中心学校加注审核意见后,本人携带参与报名。
2.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
3.报名教师所提供资料的审核由工作乡镇中心学校审核,所有复印件材料应写明“与原件相符”并签署审核人姓名,加盖公章。
4.笔试不设开考比例,按实际报名人数组织考试。
(四)资格审查。
设岗直属学校、乡镇中心学校按照《巍山县教育体育局关于2024年公开考选部分学校教师的实施方案》的规定,完成《巍山县教育体育系统2024年考选教师现实表现积分表》,于7月29日8:00前将《巍山县教育体育系统2024年参加考选教师基本情况表》、《巍山县教育体育系统2024年考选教师现实表现积分表》(需教师确认签字)、《近三年连续同一学科任教证明》、《2021-2023年度履职考核结果证明》、《岗位证明》、《近五年教学实绩证明》上报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审核后对符合条件参加考选的教师名单及现实表现得分进行公示,对审核后的现实表现积分与中心校审核积分不一致的,公示前电话通知本人到教体局签字确认。
五、考选办法
考选由现实表现考核积分、笔试分、面试分三部分组成。
(一)现实表现积分100分(占综合成绩20%,折算后2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计算为:
1.教龄(以人事档案为准)积分(20分)。马鞍山乡、紫金乡、五印乡、牛街乡、青华乡五个山区乡学校工作满1年计1.2分。南诏镇自由小学多雨村分校,巍宝山乡中和小学、合作小学,大仓镇新胜小学、小三家小学、永进小学,永建镇红河源小学、红河源小学小水沟分校、永安小学、永乐小学碗城分校、永利小学飞立坪分校、西山小学鲁古分校,工作满1年计1.1分。南诏镇、巍宝山乡、庙街镇、大仓镇、永建镇的其他学校工作满1年计1分。县外调入教师,在县外乡镇工作满1年计1分。(计满20分为止。)
2014年3月、2015年3月、2016年3月招录的在岗代课教师,所在地工作年限从招录为正式在编教师的时间起算。不同乡镇的工作年限分段计算。
2.教学实绩积分(25分)。近五年所任教学科高于平均分以上的,每年计5分,按学年统计,低于平均分的不予积分。(计满25分为止)
(1)初级中学任教的,教学实绩积分以县学科平均分为参照;小学任教的,教学实绩积分以乡学科平均分为参照;近五年所任教学科成绩高于平均分的,每年计5分,按学年统计,低于平均分的不予积分。
(2)小学音体美教师(幼儿园教师)以乡镇考核成绩计算,考核得分高于本乡镇平均分的。每年计5分,按学年统计,低于平均分的不予积分。
(3)跨年级教同一学科的,如其中一个年级超过乡或县平均分的,按超过乡或县平均分年级计算。
(4)同时任教统一考试学科和非统一考试学科的,以就高原则计算。
(5)乡镇中心学校人员(含不任教的学校领导),其教学实绩参照年度考核等次确定,年度考核优秀的,每年计5分,按学年统计,合格的计2.5分,合格以下的不予积分。
(6)曾被各级党委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借用的,借用期间连续计算任教经历,借用期间的教学实绩参照年度考核等次确定。
3.履职考核积分(12分)。2021-2023年度履职考核等次为优秀的1次计4分;合格的1次计2.5分;合格以下的不予积分。(计满12分为止。)
4.岗位积分(20分)。学校校长(含学校党组织书记),任职满1年计2.5分;学校副校长、中层领导,任职满1年计2分;担任班主任的,每年计2分;乡镇中心校人员,任职满1年计2分。同时担任多个职务的,不重复积分。(计满20分为止。)县外从教期间任职岗位不予积分。
5.表扬积分(23分)。近五年在乡镇工作期间,受县级、州级、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扬的,1次分别计2分、3分、6分;受县级、州级、省级及以上教育体育主管部门表扬的,1次分别计1.5分、2分、3分。(同一奖项受多部门表彰的,以最高积分层级加分,不重复积分;同一类型奖项以最高级别1项加分,不累计积分。(计满23分为止。)
用于表扬加分的奖项为:中考先进个人、教学质量优秀奖、十佳教师、优秀保育员奖、先进教师、优秀教育管理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教研工作者、教学技能竞赛奖(仅限各级党委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主持课题研究、中小学音体美优秀教师、幼儿园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州级优秀教师、州级优秀教育工作者、2018年及以来省表彰乡村从教20年及以上优秀教师、2018年及以来州表彰乡村从教15年及以上优秀教师。(获奖证书的年度加分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近五年计算时限为:2019.09-2024.08)
(1)由教育体育局或党工委颁发的“优秀党建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视为“优秀共产党员”的表扬积分。
(2)指导教师类的奖状不予积分(报考音体美岗位的教师,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体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优秀裁判员”、“优秀教练员”、“优秀指导教师“及其他指导类的奖状可积分)。
(3)青年教师基本功考核,落款为“大理州教育体育局”,视为州级奖励积分。
(4)个人申报的课题研究,未结题的,不予积分。
(5)竞赛类的教育活动奖状,落款为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体育行政部门的,可积分。
(6)奖状落款为“教育部教师工作司”的,视为省部级奖励积分。
(7)省州县党委政府或教育体育行政部门文件表扬决定的视为同类奖状表扬积分。
(二)笔试卷面分100分(占综合成绩40%,折算后4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笔试考察考选教师的专业知识,考试需带身份证原件。
1.笔试考试时间:2024年8月1日上午8:00—9:30。
2.笔试考试地点:巍山县文华中学。
3.笔试试题选取。由本岗位应考教师中现实表现积分第1名代表抽取(同一学段同一学科的岗位使用同一套笔试试题,由合并岗位现实表现积分第一名抽取)。
4.成绩公布。8月1日17:30前在文华中学南大门口公布现实表现积分及笔试成绩。若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于8月1日18:00前提出查询,过时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