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
拟聘人员的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不按要求参加体检或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本人体检报告,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聘用
经面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由学院提出聘用意见,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必须符合所聘岗位要求,不降低聘用要求。
六、福利待遇
(一)五险一金+餐补+公务车+寒暑假+节日福利+课时费(专任教师)。
七、纪律与监督
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视为严重违纪,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材料的;
(二)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聘用资格的。
八、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保持手机畅通,工作人员会通过邮件或电话方式将面试及录用信息通知本人。若因本人不及时查看邮件或通讯工具不畅通,导致规定时间内无法联系,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二)对于在考核过程中落选人员,学校不再单独通知;
(三)本简章由遵义医科大学医学与科技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四)未定事宜,由遵义医科大学医学与科技学院研究确定。
九、联系方式
人事处:0851-23138969
地 址:遵义市新蒲新区大学城园区1号路12号m.sdsgw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