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
体检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要求进行,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经考核后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公示三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在公示前由于体检不合格或拟聘人员放弃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可依次替补。
四、聘用管理与福利待遇
1、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按照芙蓉区政府有关规定执行,缴纳五险。
2、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制合同管理及试用期,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正式劳动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本招聘公告由长沙市生态环境局芙蓉分局负责解释。
2、招聘咨询电话:0731-84683340 联系人:聂**
3、长沙市生态环境局芙蓉分局地址:长沙市芙蓉区浏阳河大道三段658号长沙市生态环境局芙蓉分局三楼党建人事科。m.sdsgw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