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考核招聘范围:此次考核招聘面向服务期满2年(截至2024年8月1日),通过团省委统一招募并分配到盐边县,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思想政治素质好;
2.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17日及以后出生);
3.热爱基层工作,善于联系服务群众,吃苦耐劳,实践经验丰富,工作业绩突出;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6.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务)处分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服务期未满2年的(截至2024年8月1日);
7.服务期间年度考核有合格以下等次的(截至2024年8月1日);
8.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现役军人;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17日—7月19日(工作日:8:30-12:00,15:00-18:00)。
3.报名地点: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05办公室(盐边县桐子林镇东环北路81号)。
4.报名所需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历年服务协议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蓝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攀枝花市盐边县2024年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档1份,纸质档1份)。
(二)资格初审
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笔试测评通知书》。
(三)考核
1.线下笔试测评。
(1)线下笔试测评时间定于2024年7月20日,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测评通知书》,考生凭《笔试测评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测评。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笔试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测评资格。
(2)笔试测评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测评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测评成绩不计入最终考核成绩,只作为进入资格复审的依据。
2.资格复审。
笔试测评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进入资格复审人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测评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由组织(人社)部门通知考生持《攀枝花市盐边县2024年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鉴定表》、历年服务协议、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志愿服务证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谈测评资格,发放《面谈测评通知书》。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测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1次。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谈测评资格。面谈测评当天放弃的,不递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核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有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
3.线下面谈测评。
面谈测评当日,面谈测评人员凭《面谈测评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谈测评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谈测评考场候考。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谈测评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谈测评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谈测评人选。
面谈测评结果运用。面谈测评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谈测评成绩=考核总成绩,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拟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有2人及以上考核总成绩相同的,由组织(人社)部门统筹组织加试,择优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考核总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未形成竞争的,进入体检人员的考核总成绩应不低于80分。进入体检人员自动放弃的,由组织(人社)部门研究确定是否递补人员。
(四)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统一组织到中共盐边县委组织部、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其中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或体检缺席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空额,由组织(人社)部门研究确定是否递补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