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有意向来临邑从事教学工作的外地在职在编教师(事业编制须在2013年12月16日前取得,且进入方式符合事业单位进人规定)。
2、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学段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且报考学段须与当前任教学段一致。
4、获得县级奖励或荣誉称号的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0年12月16日及以后出生);获得市级奖励或荣誉称号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5年12月16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和学历限制。
奖励或荣誉称号包括:“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乡村教育贡献奖”、“教学能手”、“优质课”。
5、2013年12月16日至今一直在教学一线工作,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身体条件不适宜从事教育工作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