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招录司法雇员4人

发布时间: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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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根据《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和省、市检察机关司法雇员招录的有关规定及要求,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司法雇员主要协助检察官从事案件办理过程中程序性、事务性辅助工作。

二、招录人数

招录司法雇员4名(详见附件)

三、招录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二)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8年7月3日至2006年7月3日);

(四)具有台州户籍(含区、县、市);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检察工作需要的其他条件。

上述人员中,属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需在报名前取得学历证书。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配偶、父母在本院辖区内从事律师、司法审计、司法拍卖职业的;

5.有其他不适合从事检察工作的情形。

四、薪酬待遇

司法雇员的薪酬待遇,具体咨询0576-88831087。

五、招录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2024年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检察院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报名表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报名登记表(电子版);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名人员须提供上述相关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及报名登记表电子版,一并发至邮箱:jjjcyzzb@163.com,(请在报名邮件主题中注明“姓名+司法雇员招录”字样)。

网络报名人员须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供报考相关资料原件进行审核,如不能提供,则取消考试资格。《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检察院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报名登记表》可在以下网址登入下载:椒江检察网(http://tzjj.zjjcy.gov.cn/)、台州人才网(https://tzrc.cn/)。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3日-7月8日。

3.资格审核:7月9日-7月10日,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二)笔试与面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分别占比50%。

1.笔试。主要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和综合知识,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笔试开考比例为1:3,若审核通过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招录人数。

领取准考证时间为7月11日,上午8:40—11:00,下午14:40—17:00,地点在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检察院1003室。笔试时间为7月13日。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人数未达到1:3的,所有笔试合格人员均进入)。

2.面试。面试满分为100份,合格分60份,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将按规定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将在椒江检察网、椒江检察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招考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报考人员不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司法雇员的招录条件。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四)公示与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信息,将通过原招录公告发布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由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在决定是否录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参考人员放弃而出现缺额时,按照综合成绩,根据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被录用人员与经人社部门许可的第三方订立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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