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引进事业单位人才6人

发布时间: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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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依据相关规定,开展2024年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

  一、引进计划

  2024年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计划引进人才6名。岗位需求详见附件《2024年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实施步骤

  (一)报名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及专业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取得时间为报名开始日之前(2024年毕业的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本科生2024年8月31日前、硕士研究生2024年10月31日前)。不接受以二学位或辅修专业报名。

  2.年龄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7月4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7月4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毕业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3年7月4日以后出生)。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包括2024年8月31日前毕业的本科生和2024年10月31日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

  (2)呼伦贝尔市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被辞退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4.报名要求

  (1)报名采取电子邮箱(详见《岗位需求表》)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按要求填写《2024年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相关信息,涉及学历、专业、岗位所需材料等需要咨询的,可通过《岗位需求表》中各单位咨询电话进行沟通。

  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4日上午9:00时起至2024年7月10日下午17:00时止,报名考生将相关材料用“申报岗位名称+本人姓名命名,以压缩包形式传至用人单位电子邮箱。

  (2)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报名条件和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审核的,责任自负。

  (3)报名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凡报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呼伦贝尔市本级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办法(试行)》要求,报名人员不得报名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5)在引进人才工作过程中,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联系上本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在报名人员邮箱报名后2个工作日内以报名人员报名邮箱回复方式提出审核意见。

  2.资格审核需上传材料包括:

  (1)《报名表》(电子版及本人签字扫描件);

  (2)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报名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扫描件;

  (4)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和毕业证书(标注本人姓名和证件相关内容翻译名称)扫描件;

  (5)2024年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

  (6)其他能够证明符合引进条件的材料扫描件。

  3.本次引进人才工作评估认定不设开考比例。

  4.凡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岗位,加试笔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环节。加试由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加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不计入评估认定成绩。按照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30人进入评估认定环节,同一岗位因末位加试成绩并列而超过30人的,全部进入评估认定环节,不足30人的岗位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评估认定环节范围人员。

    (三)评估认定

  1.评估认定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素质。结构化面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结构化面试通知单》,《结构化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及相关要求将在呼伦贝尔人才网、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结构化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2.结构化面试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4.评估认定成绩

  评估认定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引进人才计划内同一岗位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另行加试确定,加试形式由领导小组议定。

  按照每个岗位评估认定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和岗位计划引进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并在呼伦贝尔人才网和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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