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六盘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引进22名人才

发布时间: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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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进工作基本原则和方法

引进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引进程序、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引进工作按照编制引进计划、发布引进工作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及备案等程序进行。

二、引进对象及引进条件

(一)引进对象(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国内对象: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具体要求按(六盘水人领发﹝2024﹞1号)为准。

国(境)外留学对象: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根据QS世界大学排名、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发布的排名等进行综合认定),并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引进条件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拟引进岗位所需的有关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年龄条件(以报名截止之日计算):

1.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年龄不超过55周岁;

2.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专业条件:

1.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岗位专业要求详见《六盘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人才引进岗位表》。

2.在专业要求上,引进人才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六盘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人才引进岗位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

对于教育部有关专业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留学专业,考生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引进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70%以上基本一致(资格复审时须由引进单位进行认定)方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其中,以国内学历学位引进人才,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教务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的中文翻译文件(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文件)等材料。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

6.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的;

7.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8.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省内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凡通过我省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政策引进到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得重复享受“绿色通道引才政策支持”。

9.报名截止之日计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10.截止2024年7月在读的非2024届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

11.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12.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需回避情形的;

13.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4.2021年3月28日以来参加六盘水市各级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考核)时,进入面试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

15.不符合引进要求、引进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1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三、报名及网上资格初审

(一)发布公告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通过六盘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部门官网等各类媒体平台和学校网站发布人才引进公告。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引进人员应在2024年3月28日上午8:00至2024年4月16日下午18:00内报名,按网页提示的报名程序填写《六盘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人才引进报名信息表》《六盘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人才引进信息登记表》并发送报名信息及有关材料(PDF格式)到学校组织人事部指定邮箱:2017634810@qq.com。

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引进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未按时提交报名信息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引进人员本人承担。

引进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用人部门实施,采取线上报名、线下集中审查方式进行。

四、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方式

资格复审工作由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用人部门实施,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

资格复审工作人员按照《六盘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人才引进公告》和引进人员填写的《六盘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人才引进报名信息表》,对其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查,并在《六盘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人才引进报名信息表》上签署意见。

(二)资格复审对象确定

根据引进人员报名情况和现场确认情况,结合岗位引进计划数与资格复审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合格对象,资格复审对象名单经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公布。

经复审不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以及在规定时间内因电话关机、停机、无人接听等原因无法联系其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复审结束后,考生主动放弃后续环节资格的,达不到开考要求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数。取消的情况经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进行公布。

(三)资格复审提交资料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名单及具体需要提供的资料如有其他要求经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知的为准。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提供以下印证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引进人员《报名表》打印件一份;

3.与《报名表》同底的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4.报考岗位所需有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2024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或学校证明;

5.报名时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国有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成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不提供证明或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6.国(境)外地区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毕业证专业为一级学科,实际研究方向为岗位所需二级学科、高校自设专业以及国(境)外相近专业需提供学校出具的所学课程证明;

8.有工作经历岗位的引进人员,需提供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单位证明等凭据;

9.根据复审需要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及复审贯穿于引进工作始终,在引进任何环节如查实考生不符合有关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引进资格,责任由引进人员承担。

五、考试和成绩计算

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为考试对象,其名单经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学校组织人事部负责公布。

(一)考试

参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开展面试工作。考试分为“结构化面试”和“教学能力测试”,考试工作由学校组织人事部会同各部门组织实施。提前三天公布考试方案及方式、考试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由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将信息在相关网络平台(六盘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http://lpsyz.cn;六盘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二)考试成绩和名次

考试结束后,按相应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中结构化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70%,即考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30%+教学能力测试成绩×70%。

结构化面试成绩、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和总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参加考试人数等于或小于引进计划数时,考试合格人员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参加考试人数大于引进计划数时,考试合格人员成绩从高到低选取。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教学能力测试环节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成绩仍相同的,则重新对同一岗位总成绩末位并列考生组织考试,以新考试成绩高者名次排前。

经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拟聘用人员在体检前均需签订《六盘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用人就业协议》、约定双方责任和义务。

六、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根据岗位引进计划数按总成绩名次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体检过程中,如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增加项目进一步检查才能做出诊断的,由学校安排体检人员进行检查。体检结束后,体检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应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在体检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经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予以递补一次并在相关网站面向社会公示。体检、复检、递补体检费用均由引进人员自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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