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公平;
2.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3.坚持统一组织,分级负责。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望江县妇幼保健院2024年赴高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名,具体招聘岗位等信息详见《望江县妇幼保健院2024年赴高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公告及其招聘计划岗位信息于04月16日起同时在“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anqing.gov.cn/)”、“望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wangjiang.gov.cn/)”、“望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http://www.wangjiang.gov.cn/public/column/19638133?type=4&action=list)”、望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公开网(http://www.wangjiang.gov.cn/public/column/19638151?type=4&action=list)和相关高校招生就业网站上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普通高校本科(学士)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93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八)报考时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计划岗位信息
见附件1:望江县妇幼保健院2024年赴高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五、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赴高校公开招聘工作在望江县卫生健康招考(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04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 30;
地点:皖南医学院(皖南医学院滨江校区室外篮球场)
2.报名方式及要求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进行报名,没有进行现场报名的为无效报名。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应按照招聘公告上的岗位及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3.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赴高校招聘工作组负责按岗位条件规定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与应聘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1)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报考人员需填写《望江县妇幼保健院2024年赴高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
历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近期同底两寸正面免冠照片4张,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岗位所需的证明材料,其中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近期同底两寸正面免冠照片4张,有效居民身份证、学校就业推荐表或学校推荐证明、学生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注意事项:
本人亲笔填写的《望江县妇幼保健院2024年赴高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纸质表(A4纸) 1份(详见附件2,此表在现场报名前自行下载打印填写),报名时须在《望江县妇幼保健院2024年赴高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真实有效,应届毕业生承诺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条件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报考人员务必认真填写个人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通知有关考务信息,对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或通讯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而影响招聘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和双向选择的方式,不设笔试环节,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符合该岗位条件后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环节人数与该岗位招聘数的比例高于1:1(含)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或信息通知考生。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
3.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4.面试成绩公布
现场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签字确认。全部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总成绩及排序。
5.此次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根据面试成绩和有效招聘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人员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若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