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综合考核、注重实用的原则。
二、选聘范围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双一流”大学和各省师范本科及以上学历2024年应届毕业生(选聘高校范围详见附件一)。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河北省省属师范院校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冀政办字〔2017〕158号)精神,已经与相关县区签订就业协议的公费师范生不在本次选聘范围之内。
三、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不限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宪法和法律是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任何公民都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义务,维护法律尊严。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法律的同一尺度下,不同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教育程度、宗教信仰和财产收入的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而且,国家制定的法律体现了各民族的意志,集中代表了各民族的共同利益,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性,不允许任何人侵犯。因此,在法治社会,任何公民都必须遵法守法,如果没有法律的强制力和约束力,大家随心所欲,各行其是,社会稳定就无从谈起,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更无从谈起。),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标准和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
3.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体要求,请查看下文。)。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3年4月8日-2006年4月7日之间出生)。
6.具有与报考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含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暂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需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选聘岗位所需要的具体条件按《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2024年专项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二)要求确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2024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学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是指依照我国的刑事法律,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并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包括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各种主刑和附加刑。)或曾被开除公职的(开除公职指国家机关或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中的正式职务——担任公职被开除。开除公职不包括除名。开除公职一般是针对干部而言,普通单位不应当予以开除,而是应当除名。)人员。
3.在学校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4.失信被执行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6.根据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唐山市公安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对密接未成年人行业特岗人员实行入职查询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有人民法院作出的有罪生效裁判、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得报考中小学校、幼儿园、文艺体育等技能训练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为未成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青少年科技馆、少年儿童图书馆等相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岗位。
此外,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选聘数额
本次选聘事业单位编制教师共250名,其中,职校教师10名、高中教师7名、初中教师64名、小学教师151名、幼儿园教师18名,具体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2024年专项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二)。根据我区各学校选聘进展情况可动态调整选聘专业及数额。
五、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岗位调剂、体检、考核、公示、备案、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4年4月8日,选聘教师公告在北京师范大学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中心:http://career.bnu.edu.cn/frontpage/bnu/html/index.html、华东师范大学学生职业发展中心:https://career.ecnu.edu.cn、华中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https://ccnu.91wllm.com、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http://career.nenu.edu.cn/home、陕西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http://job.snnu.edu.cn/、西南大学AI智能云就业服务平台:http://bkjyw.swu.edu.cn、河北师范大学就业创业服务网http://heshida.jiuyeb.cn/发布。
(二)报名
1.网上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2024年4月9日上午8:00至4月17日下午17:00,应聘人员将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教师资格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自行打印)、在校期间荣誉奖励证书等符合选聘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以及《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2024年专项选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三)、《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2024年专项选聘教师报名人员信息统计汇总表》(附件四)的电子版、扫描件打包压缩后投递至电子邮箱:renshike9999@126.com。邮件主题注明姓名、选聘岗位名称、联系方式。
2.现场报名
赴相关院校宣讲时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提交的材料与网上报名相同)。
(三)资格审核
依照发布的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进入面试程序。审核结果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
(四)面试
根据工作安排,选聘小组到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现场宣讲政策,组织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采用说课或试讲的方式,对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工作潜质等方面进行面试,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如某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大于等于10:1,可根据报名情况在面试前增加加试环节,并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五)岗位调剂
如服从调剂,在设置同一招聘专业的用人学校范围内,可根据面试成绩将未被录用人员调剂到名额未满学校,面试成绩较高的优先。
(六)体检
按照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签约候选人,进入体检程序。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签约候选人:烈士子女或配偶,中共党员,教师资格证级别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在校期间是学生干部且政治思想表现突出者;若以上条件均相同,将同时进入体检,根据体检结果择优聘用。具体体检时间、地点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导致拟选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本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