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77名。招聘岗位详见《2024年安康市汉滨区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为18周岁至40周岁,即公历1983年4月5日至2006年4月4日期间出生的;
4.具有安康市户籍(要求在2024年3月28日(含)之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或属于安康市生源;
5.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并取得学历证书,复转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文化程度;
6.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开除公职;在立案审查期间或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曾因违反城镇社区管理规定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或辞退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高校学生;
8.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城镇社区工作情形的。
三、招聘原则及程序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系统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笔试加分审查及公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聘用公示、签订聘用合同、培训上岗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1.发布时间:2024年3月29日
2.发布渠道:本次招聘在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hanbin.gov.cn/),安康市民政局网站(https://mzj.ankang.gov.cn/),安康市人才网(http://www.akrc.cn/)发布公告。
(二)网络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公开招聘仅限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核,不接受简历面呈、邮递等其他方式。
2.报名系统网址:
http://39.99.185.88/baoMing/login.aspx?priodID=3095
3.报名时间:2024年4月5日9:00至2024年4月11日17:00。
4.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且必须注明是否服从调剂。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及资料要真实有效,凡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2024年安康市汉滨区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在对应位置上传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30KB以下、红底),并在附件上传如下资料:
①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放一页上传);
②户口簿(集体户口卡)首页及本人页(放一页上传)。属安康市生源地的需提供生源地证明有效材料: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入学时个人户口本或高考登记表(复印件留存),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考生须提供个人户口本或毕业登记表(复印件留存);以上两种证明材料任选一种上传即可。
户籍符合要求的,无需提供生源地证明材料。
③学历证书;
④国内学历上传从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电子版;
⑤符合放宽学历条件的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役证件原件电子版及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书面证明电子版。
(3)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应与考试时出示的身份证一致。
5.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络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4月5日9:00至2024年4月12日17:00。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应于报名后随时关注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状态。报名未确认提交或审核时限内审核未通过,可以更改报名信息;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报名结束后,未进行资格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
6.开考比例: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三)网上缴费
资格审核通过人员,须于2024年4月13日24:00前通过报名系统完成网上缴费,考务费标准按每人50元收取,缴费成功报名有效,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或缴费不成功视为放弃报名。网上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应及时在报名系统自行打印《2024年安康市汉滨区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笔试、面试等环节核对信息。
(四)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1.准考证打印时间:笔试前三天(2024年4月17日9:00至2024年4月19日24:00)。
2.准考证打印系统网址:
http://39.99.185.88/baoMing/login.aspx?priodID=3095
3.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未按时打印准考证或准考证遗失,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五)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4月20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本次笔试考点设置在安康市汉滨区城区。具体考点及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
1.笔试内容:社区党建、社区治理、社会工作等相关基础知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以及综合能力测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笔试成绩加分:
(1)条件和标准。
①在城镇社区连续工作3年以上(截至公告发布之日)的现任在岗社区“两委”成员、监委会主任加10分。
②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加10分。
③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加15分,荣获二等功的加10分,荣获三等功的加5分,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加分。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后入伍(含在毕业班入伍)本科毕业生加10分,专科毕业生加5分。每超期服役1年加1分(直招士官服役期限按有关规定计算)。此条所列加分情形,最高不得超过20分。
符合①②③加分条件的,只按分值最高单项加分,不累加。
(2)申请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自行下载《2024年安康市汉滨区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笔试加分申请表》(附件3),于2024年4月20日14:00-17:00,4月21日9:00-12:00到安康市高新区创新路19号安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2楼大厅递交加分资料。
符合第①项条件的还应提交《2024年安康市汉滨区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加分证明》(需加盖公章)(附件4)。
符合第②项条件的还应提交《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符合第③项条件的还应提交本人退伍证、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自主就业身份认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获得三等功以上者须提供立功证书和立功奖励登记表原件、复印件;退伍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证书;超期服役人员须提供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所在县(市、区)军人事务局公章。
材料不齐或逾期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对初审通过的拟加分人员名单在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7天。对公示提出异议的,由安康市汉滨区民政局复查。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分数线预计于2024年5月上旬公布。参加笔试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成绩。
4.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安康市汉滨区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参加笔试(含加分)人员的平均成绩划定本次招聘笔试成绩(含加分)最低分数线。对于达到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详见《2024年安康市汉滨区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情况公告》)。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含加分)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最低分数线、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事项,在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示。
2.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携带以下资料:
①《2024年安康市汉滨区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签字;
②笔试准考证原件;
③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户口簿原件,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或集体户籍卡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⑥属安康市生源地的需提供生源地证明有效材料: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入学时个人户口本或高考登记表(复印件留存),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考生须提供个人户口本或毕业登记表(复印件留存);以上两种证明材料任选一种上传即可。
户籍符合要求的,无需提供生源地证明材料。
⑦其他相关资料等。
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形成的缺额,根据本岗位笔试成绩(含加分)不低于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等事项,在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告。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应急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现场签字确认。
(八)综合成绩计算、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按照“(笔试成绩+加分分值)×60%+面试成绩×40%”的方法计算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面试结束后,在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综合成绩。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照与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综合成绩排名末位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时间、地点、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事项,在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示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