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医学类人才公告
为广泛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卫技人员队伍,县人民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和县妇幼保健院3个单位决定公开招聘一批医学类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详见《建湖县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医学类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27日至2006年4月10日之间出生),具备执业医师证和规培证并取得中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3月27日以后出生)。
5.符合《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2024年10月1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地点、时间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注:应聘人员在拟参加场次招聘前,请及时咨询招聘单位联系人,以确认剩余岗位计划数和招聘行程情况)
联系人:
县卫健委组织人事科: 唐 云 0515-86210311
县人民医院人事科: 张 静 18261293866(微信同号)
县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叶芳良 13961904867(微信同号)
县妇幼保健院办公室: 谈向红 13805116396 (微信同号)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③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2、2023年毕业生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还需提供空白三方协议;归国留学人员另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④其他报考岗位要求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⑤填写《建湖县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学类人才报名表》;⑥个人诚信承诺书(报名时现场填写)。
2.由招聘工作组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核。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或本科及以上的紧缺专业岗位设1:2开考比例,其他岗位设1:3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不能降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听候通知领取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