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察结果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考试、考察合格人选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五)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隆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同步在隆安县教育局和招聘单位公告栏张贴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招聘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同意后报送聘用材料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以按程序递补、公示拟聘人员。2024年12月31日后仍有放弃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招聘单位应通知聘用人员在聘用审核或备案完成之日起30天内报到,同时办理编制使用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上班的,招聘单位可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请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聘用。
六、优惠政策
本次招聘的人才享受《隆安县人才安家费补贴暂行规定》优惠政策。
七、其他事宜
(一)本简章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参加招聘的人员在进入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等线下工作场所时,须按照双选会举办方或招聘部门所发相关公告、通知要求进行,如有工作调整或其他要求将提前通知报考人员。参加本次招聘时涉及到各项备考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八、纪律和监督
(一)严格资格审查验证。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因审查不严、不公造成不良后果,按规定追究招聘单位和相关人员责任。
(二)严肃招聘纪律。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处理。
(三)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6522141。
九、其他
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简章未尽事宜(指没有提到、没有列出来的事项),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共同研究决定。具体招聘事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方式:
隆安县隆安中学、隆安县实验中学联系人:宋老师、黎老师,电话0771-6522622,邮箱:lazx2622@126.com;
隆安县第一中学联系人:农老师,联系电话:0771-6550021,邮箱:layzh001@sina.com;
隆安县第二中学联系人:覃老师,联系电话:0771-6676196,邮箱:laezzjc@163.com;
隆安县第三中学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771-6524370,邮箱:nnlaszh@163.com;
隆安县民族中学联系人:雷老师,联系电话:0771-6528508,邮箱:laxmzzx@126.com;
隆安•深圳福田实验学校联系人:农老师,联系电话: 0771-6521565,邮箱:lacyyxx@126.com;
隆安县南圩镇初级中学联系人:谭老师,联系电话: 0771-6532881,邮箱:nzxiaoban881@126.com;
隆安县乔建镇初级中学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 0771-6612042,邮箱:qz6612042@126.com;
隆安县都结乡初级中学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0771-6560026,邮箱:dzjwch@126.com。m.sdsgw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