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文理学院2024年招聘28名人员

发布时间: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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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8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重庆文理学院2024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规定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基层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但未满最低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进入拟录(聘)用公示环节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如“40周岁以下”,指未满41周岁,在1984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其中退役军人报考的,年龄可放宽3周岁。特别优秀的人才,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后,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应届毕业生可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其中应届毕业生可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23修订版)》(附件3)、《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4月)》(附件5)进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其中一个专业目录即可。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的参考目录,主要以毕业证书(同时参考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附件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考生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40周岁以下,均含40周岁,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实行网上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核。

  (一)提交报考申请。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将申请表(附件6)及个人详细简历(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本科、硕士、博士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扫描件;科研经历;主要学术成就;承担科研项目情况;发表文章目录;专利及获奖情况)的扫描电子版打包压缩,以“姓名+学历+职称+所学专业+应聘部门+应聘岗位名称”命名发送至学校招聘邮箱:rczp315@163.com。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内容,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学校相关学院根据应聘人员发送的简历,对照岗位要求依程序完成资格初审,符合应聘条件并达到岗位要求的经学院推荐,按要求参加学校组织的考核。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资格初审结果将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应聘者。(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疑问,可咨询学校人事处,联系方式023-49891713)。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专业面试前开展,针对拟进入专业面试环节人员开展。招聘方将通过电话或邮件的形式通知进入专业面试环节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应的资格复审材料(附件7),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考核;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考核者,取消考核资格。

  应聘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在资格复审时向我单位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附件8)。未按规定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对报考条件的资格审查贯穿公招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或聘用资格。

  五、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包括专业面试、综合面试和心理测试。应聘人员应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携带身份证前往参加考核。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项目详见《重庆文理学院2024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一)专业面试。

  专业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内容进行综合考量,分值100分,测试时间为20分钟,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各二级学院通知为准。

  (二)综合面试。

  专业面试成绩60分以上者,进行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开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分值100分,测试时间为10分钟,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各二级学院的通知为准。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综合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三)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测试结果不纳入考核总成绩,但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心理测试的,或者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心理测试安排在面试当日同步完成,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核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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