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招聘15名人员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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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详情

因检察工作需要,经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管理人员15名,其中聘用制书记员11名,综合文秘3名,辅助法警1名。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http://m.sdsgwy.com/

招聘岗位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至1998年10月期间出生);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及其他相关资格条件;

6、具体招聘岗位、对象、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16年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合同制管理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或犯罪受过党纪、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检察院工作的。

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4日至25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崇川区便民服务中心一楼人力资源市场大厅(南通市青年中路128号,圆融广场东200米)。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应聘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者为退役士兵的, 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退伍证、立功受奖证书等基础加分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应聘者根据岗位代码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必须如实填写《2016年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合同制管理人员报名表》(附件2)。经报名现场资格审核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不接受代报名。

(3)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数达到2∶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岗位招聘数,直至取消。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的应聘者,符合其它招聘岗位条件的,可改报其它岗位。改报名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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