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成绩公布
考生考试成绩于当天20:00前在玉林市幼儿园总园公告栏公布,届时考生可前往查看。
考试要求
1.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2.考生不得穿制服或穿带有特别标志的服装;
3.考生进入候考室后,在抽签前要主动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等设备关闭电源后,连同提包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严禁将手机、手表、手环等禁止使用和携带的设备带至候考室座位、备考室、面试考场内,如有违反,给予取消本次面试资格处理;
4.参加面试考生的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六)考试程序:
1.考生凭抽签序号单,在工作人员的引领下,按所抽取的序号顺序进入备考室、考场参加考试。
2.考试时间到,由主考官宣布考试结束,考生离开考试区域。
3.纪律要求:
(1)考试当天考生需在8:30前签到,迟到20分钟(8:50)或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考试期间,考生和工作人员遵守考试纪律,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3)工作人员和考官执行回避制度。
六、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单位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依据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玉林市幼儿园负责,考察内容包括报考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知识能力、现实表现与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及报考资格复审情况。
(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聘用人选。
(四)递补:一年内如因各种原因出现空缺岗位,可按考生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审批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报市教育局批准后,由玉林市幼儿园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
八、聘用福利和待遇
(一)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被聘用人员一律实行合同制管理,首次合同期签订为1年,期间工作表现优秀的,合同期满后可续签多年。
(三)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单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四)聘用待遇按编外人员管理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九、岗前培训
由玉林市幼儿园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于11月31日前完成,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咨询电话:0775-2836376(玉林市幼儿园)
监督电话:0775-2673373(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玉林市教育局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