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热爱财务管理职业;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参照教育部发布的专业指导目录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位证书;
6.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须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可以办理调入手续;
7.报名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网上报名第一日(即10月14日);
8.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9.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曾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8.招聘岗位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 制定和上报招聘方案
我中心在经过核准备案的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制定招聘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二)发布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9月25日起,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根据上级部门的统一安排,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jy.tj.gov.cn发布招聘方案。
(三)报名、网上审核与缴费
1.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4日9:00—2023年10月19日9:00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通过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http://hrss.tj.gov.cn/jsdw/rsksw/)左下方的“社会化委托考试栏目进行报名。学历应从高中起如实填写。
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造成损失由个人负责。通过网上审核的应聘人员请到报名系统确认并缴费,逾期未办理缴费手续,视为无效报名且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非报名时间或通过其他方式报名无效,每人限报一岗。
2.网上审核与缴费
网上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10月14日9:00—2023年10月19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2023年10月14日9:00—2023年10月20日16:00,45元/科,缴费网址同报名网址。
报名确认截止后,笔试人员名单在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网站发布。报考缴费人数与招考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岗位,由招考部门相应调减招聘岗位计划或取消岗位招聘。报考不能开考岗位的考生可在相应时间进行网上改报。
3.打印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2年10月25日9:00开始。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网站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时间:2022年10月28日上午8:30—12:00
1.笔试将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及岗位胜任能力,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每门考试科目满分100分。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综合知识成绩,保留一位小数。未按时参加笔试视为本人放弃应聘。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先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自报名系统中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双面打印,背面本人签字)。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3)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学历证、学位证,需提交学校证明材料;待报到时务必提供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届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4)符合相应岗位要求的初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要求党员岗位的需提供所在党支部党员身份证明。
进入面试人员于11月14、15日将资格复审材料送至天津市教育委员会三号楼318会议室。如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则取消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面试
笔试成绩出来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面试人员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旨在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应聘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面试时间11月18日,地点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主要采取面谈、答辩或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面试考官将由相关专业专家和有关部门行政负责人组成。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不计算总成绩。
(六)计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一位小数,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或考试总成绩不及格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体检。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较高者排前。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市教委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