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师范大学2023“黑龙江人才周” 引进人才126人

发布时间: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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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黑龙江人才周引才活动”安排,结合实际,我校拟面向在校的应届毕业生开展引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哈尔滨师范大学创建于1951年,是黑龙江省教育、艺术、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重要人才培养基地和科学研究基地,是黑龙江省“双一流”建设项目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是黑龙江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学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是教育部“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是黑龙江省唯一入选首届“全国文明校园”的高校。

学校设有24个学院,80个本科招生专业,建有一批省级重点一级学科(群)和省级梯队。学校具有完备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体系,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0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1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是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材料科学、化学学科进入ESI学科全球学科排名前1%,并跻身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行”500强。在黑龙江省新一轮“双一流”建设项目遴选中,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美术学、外国语言文学、地理学等6个学科入选国内一流学科建设学科(省优势特色学科);世界史、数学、物理学、生物学等4个学科入选培育学科(基础学科),教育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入选培育学科(急需空白学科)。马克思主义学院是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学校有国家级特色专业10个,省级重点专业18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6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3个。学校拥有一支高水平专业教师队伍,有多名教师入选国家“万人计划”等。为继续建设和充实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我校现面向国内外引进专业优秀人才。(学校简介详见http://www.hrbnu.edu.cn/)

二、引进人才类型和需求

落实《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文件精神,为引进高层次人才提供相应待遇,引进人才类型及相关待遇详见(附件1)。

引进人才需求详见《哈尔滨师范大学2023年度参加“黑龙江人才周”引进人才需求表》(附件2)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遵纪守法。

(二)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宪法和法律是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任何公民都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义务,维护法律尊严。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法律的同一尺度下,不同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教育程度、宗教信仰和财产收入的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而且,国家制定的法律体现了各民族的意志,集中代表了各民族的共同利益,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性,不允许任何人侵犯。因此,在法治社会,任何公民都必须遵法守法,如果没有法律的强制力和约束力,大家随心所欲,各行其是,社会稳定就无从谈起,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更无从谈起。),具有良好的品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章第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公务员应具有良好的品行。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是党着眼新形势、新任务对党员干部的政治品格、思想境界、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提出的新要求,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良好的品行和形象也日益成为对公务员精神风貌的一项要求。)和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标准和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

(三)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四)应聘人员须为2024年在校应届毕业生,并于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博士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和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

(五)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实践技能及业务能力等条件,原则上要求本科、硕士、博士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六)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一般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9日(含)即1983年9月20日至2005年9月19日期间出生),对特别优秀且具有高级职称的博士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不超过45周岁(1978年9月20日以后出生)。

(七)应聘人员须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或工作期间受过党政纪律处分(《中国共 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受警告处分的党员任职和考核规定: 受到警告处分的党员,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职务的党外职务。受党内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党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受党内警告处分的:当年不得被评优秀;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不称职或不确定等次;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当年:不称职;受开除党籍处分的:当年:不称职;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六个月。)人员。

2.存在学术不端、师德师风问题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是指依照我国的刑事法律,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并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包括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各种主刑和附加刑。)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开除公职指国家机关或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中的正式职务——担任公职被开除。开除公职不包括除名。开除公职一般是针对干部而言,普通单位不应当予以开除,而是应当除名。)人员。

4.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享受待遇

落实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同时享有以下待遇:

1.安家费5万元;

2.可申请博士科研启动金,人文社会科学类5万元,自然科学类8万元(根据学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3.符合我校人才引进条件的优秀博士,可与学校签订引进人才协议,兑现人才待遇。

五、程序

(一)指定网站

哈尔滨师范大学网站 “人才招聘”栏目(http://gkzp.hrbnu.edu.cn/zp.html#/)作为引进人才相关工作指定网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引进人才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公示及相关信息均在此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此网站相关通知,以免影响考试。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2023年9月20日-2023年11月30日16时

2.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报名邮箱为hsdrck@126.com。

3.报名提交材料

(1)《哈尔滨师范大学2023年度参加“黑龙江人才周”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

(2)《哈尔滨师范大学引进人才政审表》(附件4);

(3)居民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4)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推荐表;

(5)本科、硕士、博士的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和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尚未发放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及研究方向的证明);

(6)各类证书和科研成果,其中SCI、SSCI、EI收录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明确标注大类分区;科研项目需提供立项通知书及证明个人参与名次的相关材料;

(7)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一并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标明为“应聘学院+应聘岗位编号+姓名”)。

4.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如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不一致,不允许参加考试。)。

(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在报名表中明确所应聘岗位。

(3)应聘人员报名表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

(4)应聘人员须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应聘人员填写有效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

(三)资格确认

学校各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人事处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查,并根据报名和审核情况组织应聘人员进行资格确认。资格确认时,请应聘人员按照学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积极配合确认工作。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资格审查结果。

(四)面试

1.根据“黑龙江人才周引才活动”相关政策,采取直接面试或考核的方式进行。

2.资格确认合格人员直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评委中三分之一及以上评委评定的分数在60分以下的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聘用。面试前需进行心理测试。

3.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考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指定网站”相关通知。

六、体检

收到体检通知的应聘人员自行到三级甲等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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