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热爱教育事业,安心教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
3.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其中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笔试面试合格证书和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可视同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5.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
6.其他。招聘条件中“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1987年7月及以后出生。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龙岩市在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招聘的岗位、名额及具体条件
招聘名额、岗位的具体条件详见《2023年长汀县专项公开招聘中学新任教师岗位表》(见附件1)。 本次招考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作为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
三、报名工作和应提交的材料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4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长汀县教育局人事股(长汀县汀州镇仓下巷33号),联系电话:0597-6808382。
3.现场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
(3)教师资格证(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笔试面试合格证书和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普通话等级证书,暂未进行教师资格证认定的,提供相关合格证);
(4)2023年长汀县专项公开招聘中学新任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
以上材料提供原件核验后,收取复印件一份。
四、组织考试
1.本次考试为片段模拟教学,总成绩为100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线。最后得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为止。
2.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1.体检。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达到面试合格线的招聘对象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组织递补一次,无递补对象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2.考察。对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考察资格。报考者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公示。拟聘用人员在“中国·长汀”政府网(http://www.changting.gov.cn/)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4.聘用。拟聘用人员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福建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工资等福利待遇按我县现行工资政策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