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原则
1、坚持编制空岗补缺的原则;
2、坚持实际需要、择优聘用的原则;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4、坚持与教学岗位一致或相近的原则。
二、选聘计划
计划选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50名。
三、选聘范围
遂平县户籍在外地任教的在编在岗教师和非遂平户籍在县外任教的在编在岗的优秀教师,包含特岗期满教师(函询当地编制、人社部门)。
四、资格条件
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遂平县户籍在外地任教的在编在岗教师; 或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配偶其中一方为我县户籍的外地在编在岗教师;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或者荣获过县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骨干教师、名师等荣誉称号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教龄3年以上(2020年10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包括特岗经历);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须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其中幼儿园教师必须为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7、师德优良;
8、以下三种情况的优秀教师可不受户籍、教龄条件限制:
(1)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一本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的;
(2)985、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的;
(3)所任教学科为我县紧缺学科(体育、美术、物理、生物)的。
五、选聘方式
选聘县外优秀教师由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选聘事项,并对拟选聘的县外优秀教师进行甄别、筛选,待资格审查后按照拟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1.5的比例进行笔试;1:1.2的比例进行面试;总成绩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聘用后逾期不报到者,按成绩一次性递补。
六、选聘程序
(一) 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5日至8月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遂平县人社局事业股(城南新区3号楼3610房间),电话:0396-4900815。
3、报名方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聘任证及近3年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填写《遂平县2023年选聘县外优秀教师报名表》一式1份;交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3张。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聘工作的全过程。
5、拟选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能低于1:1.5,达不到这一比例的,需相应核减拟选聘人数。
七、考试形式
(一)笔试
笔试工作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委托专门考试机构或高等院校承担命题和阅卷工作。
(1)考试科目:教育基础知识(中小学、幼儿园)(满分100分)
(2)考试内容:教师职业道德、师德与个人修养等从事教师职业应具备的基本知识等。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聘人数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参加面试的人数如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面试成绩75分以下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按所报学科,采取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的方式讲一节与所报学科、层次相一致的微型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总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