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岗原则
(一)坚持“自主选岗”原则;
(二)坚持“高分优先”原则;
(三)坚持“一人一岗”原则。
选岗办法
(一)按照《马龙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后)确定的岗位选岗。
(二)分层次(高中、初中、小学、幼教)、按学科,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
(三)同一层次同一学科若出现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并列的,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若再并列,以教法技能成绩高者优先;若再并列,以教育学成绩高者优先;若再并列,以教育心理学成绩高者优先。
选岗程序
(一)考生报到集中后,当众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当场签字确认。
(二)选岗后集中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一式6份)和《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1份),请携带半寸正面同底免冠近照7张。
选岗纪律
(一)每位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报到选岗,由本人选定岗位,不可由他人代选。
(二)选岗开始后迟到的考生,推移到该学科最后一位选岗。若同一学科有多人迟到,则在选剩的岗位中,以迟到时间的长短确定选岗顺序,迟到时间短的优先。
(三)不选或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造成的空岗不再递补。
选岗地点和时间
(一)选岗地点:马龙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
(二)选岗时间:2016年8月24日下午14:30—14:40报到,14:40—15:00集中开会,会后选岗、填表。
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选岗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马龙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选岗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林祖生 马龙县教育局局长、局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曹天有 马龙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胡俊波 马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