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应往届毕业生。其中,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并凭证书原件办理聘用手续。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本科及以上学历考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2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小学一级及以上教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2年7月2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6.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表》)。报考者毕业证书所注专业应与招聘单位所要求的专业一致。报考考生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须与所报考岗位“学历要求”、“学位要求”和“专业要求”三栏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一致。如有以下特殊情况之一的,经审核通过后,也可报考:
(1)报考考生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由报考考生自行提供依据);
(2)报考考生因所在院校开设专业名称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但经所在院校书面证明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
(3)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但与招聘专业学习内容(研究方向)一致的(报考者须提供国内相关高校或市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一致性证明)。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尚处于试用期内或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当日)。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务)处分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双向选择、直接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
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采取网络及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网络报名
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7月21日—7月27日18时 网络报名:发送至29449752@qq.com
(2)现场报名
2023年7月21日—7月27日9:00—12:00,15:00—18:00(周六、周日除外),地点:米易县教育和体育局411室(米易县攀莲镇府城路86号)。
2.报名材料准备
考生需提供的材料:
现场报名:(1)《米易县2023年直接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2)1份(张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应届生需提供学籍证明或毕业生推荐表、学信网学籍查询证明材料;(5)公费师范生需提供培养协议书。(6)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7)具有中小学一级及以上教师任职资格的考生需提供任职资格文件或职称证书。
应聘者应将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
网络报名:将报名表以及除报名表外的佐证材料扫描后发到指定邮箱(请勿重复报名)。
资料不全者不予报名。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核招聘。网络报名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再进行现场审核。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三)考核
采取现场考核形式进行考核招聘,考核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考核内容主要为举止仪容仪表、专业素养及特长能力和基本素质等方面。同时对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四)体检人员确定
考核总成绩低于7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招聘岗位形成竞争的,按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最后一名有2人及以上考核总成绩相同的岗位,由招聘单位统筹组织加试,择优等额确定意向人选。招聘岗位未形成竞争的,意向人选的考核总成绩不低于80分。出现弃权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共同究确定是否递补进入体检人员。
拟聘人选可少于公告公布的招聘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