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件1 顺平县2016年职教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岗位信息表 | ||||||||
| 序号 | 招聘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招聘岗位类别 | 岗位代码 | 招聘 人数 |
招聘条件 | 备注 | |
| 学历 | 专业 | |||||||
| 1 | 顺平县职教中心 | 财政开支 | 会计类 | 1601 | 2 | 全日制普通类本科二批及以上 | 会计及相关专业 | 1、保定市 (含下辖各区县及定州)户籍或生源地。 2、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4、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30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应聘者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二批及以上学历,建筑、机电专业可放宽至全日制本科三批。 5、具有相应专业教师资格。不具备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者,可先行报名,但非个人原因外须在录用后二年内取得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正式聘用。 6、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
| 2 | 机电类 | 1602 | 2 | 全日制普通类本科三批及以上 | 机电及相关专业 | |||
| 3 | 建筑类 | 1603 | 2 | 全日制普通类本科三批及以上 | 建筑及相关专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