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具备教育教学基本能力,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全日制本科生不超过35周岁(1987年7月3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1982年7月3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及高技能人才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7年7月3日后出生);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2.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报考语文学科应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3.学历学位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第二学位不能报考:
(1)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2) 具有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或原“985”、“211”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3)国家公费师范生(指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类院校,分别为: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
(4)内蒙古师范大学等省级重点师范院校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本科生(取得学历及相应学位证书);
(5)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奖项)的高技能人才,“双师型”人才;
(6)满洲里市域外在编在岗教师,需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从教2年及以上,获得旗县级及以上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等教育教学奖项;
4.具有本次《岗位需求表》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
(1)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证、学位证的,可以凭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参加本次公开引进报名,凡是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学历证、学位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可以参加本次公开引进报名,应聘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后一年内取得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不能如期取得的,将解除聘用合同;
(3)除教师资格证外其他资格条件的取得时间为本次公开引进报名开始日前。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
8.在立案审查期间或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岗位需求表》等信息通过满洲里市政府网等网站面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
采取网络邮箱形式报名,申报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并按要求提供相应资料的扫描件。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3日9:00至2023年7月 7日17:00。
2.报名邮箱:mzljyjrsk@126.com
3.需提供的资料:
(1)《2023年满洲里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教师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回避承诺书》和《无不得引进情形承诺书》,其中《报名表》需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白色背景,照片格式为JPG格式,20kb以下,照片大小宽约110-150像素,高约140-210像素)。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成绩单。
(3)内蒙古师范大学等省级重点师范院校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本科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省级重点师范院校及师范专业的证明。
(4)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需求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5)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6)满洲里市域外在编在岗教师须提供在编证明、职称证书、荣誉证书等。
(7)报考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合同制人员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属于企业并签有劳动合同的职工,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
(8)身份证原件。应聘人员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且报名与参加各环节考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9)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自高中起学习和工作经历(上学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专业),否则不予审查通过。
(10)应聘人员需将以上资料的扫描件一起打包注明名称(姓名+报考岗位)发送至报名邮箱mzljyjrsk@126.com。报名期间,如有疑问,可拨打《岗位需求表》中政策咨询电话0470-6262402进行咨询。
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仔细对照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通过线上进行,由满洲里市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核,审核结果在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回复,资格审核合格者进入人岗相适评估环节。报名者须随时保持通信畅通,及时登录报名邮箱查看审核结果,因报名者个人原因未能及时联系错过考试通知的,责任自负。
(四)人岗相适评估
人岗相适评估工作由满洲里市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坚持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
1.人岗相适评估以试讲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报名邮箱回复和电话通知为准。
2.考试时间为20分钟,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主要考评应聘人员教育教学知识水平、业务能力、课堂教学等方面的基本素养,侧重于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3.评分实行百分制。应聘人员考试完毕后,评委根据评价标准对应聘人员评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办法,计算出每个应聘人员的平均成绩(即为考试成绩),考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4.考试满分100分,即考试成绩=试讲成绩,考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成绩当场公布。
考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为70分)。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进入体检、考察、公示、聘用以及相应的递补环节。
同一岗位试讲成绩相同现场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加试确定入闱人选。
招聘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按照岗位名额1: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及档案审核人选。如有考生放弃,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资格复审及档案审核
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引进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及人事档案审核。人事档案审核标准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执行。审核不合格,取消引进资格;审核合格的,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经资格复审,招聘岗位出现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