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财产公示不是为了满足内部人士或公众的好奇,它最终指向监督。如果监督不出问题,可以想见,那么公示方式必然是有问题的。粗略的调查中不难看到,不少试点公示的信息从未更新过,更别谈公示信息范围的扩大,即使对申报项目要求详尽的地区,也只是选取部分对外公布。
就“零投诉”问题的探讨,大多集中在方法上,诸如公布得不够、审查未及时跟进。事实上,“零投诉”是不是只是个方法问题?
不止是这些财产公示的零投诉,一些地方面向公众的监督机制里,不乏“零投诉零异议”,在大多数时候,这被视为没有问题,甚至是政绩。而“零投诉”背后究竟是问题被遏制于萌芽,还是监督虚设已经很难分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