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庆市肇源县事业单位2023年招聘工作人员133人

发布时间: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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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核与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有问题反映并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不予递补。

(六)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聘用的单位,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照事业单位聘用程序到县人社、编制部门办理聘用、落编等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1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不予递补。

2.聘用人员在肇源县服务期限5年。

六、有关说明

(一)年龄放宽审核和笔试加分确认。

年龄放宽审核和填写加分项的考生加分现场确认时间为:2023年6月1日、6月2日、6月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地点为:肇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肇源县政府大街285号)。相关材料内容信息要准确,如信息填写不实影响加分的,由本人负责。

1.年龄放宽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以下审核材料:符合黑政办明传〔2020〕13号文件规定,以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医务人员身份报考相关岗位且年龄超过35周岁人员,须提供服务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姓名、身份证号、参加工作时间、考核结果、经办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同时提供加盖出具部门公章的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审批件复印件。

2.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需自行打印《2023年肇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承诺书》(附件3),同时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以下加分材料:

(1)我省“项目生”须提供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服务协议、证书等佐证材料(证明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项目生类别、服务起始时间、服务单位、服务岗位、考核结果等)。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2)我省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市级人社部门(含公益性岗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批表(审批表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公益性岗位工作起始时间、工作单位、工作岗位、考核结果等);服务期间工作证明(明确工作起止时间和岗位,由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3)由我省各级兵役机关征集入伍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批准入伍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出具的证明材料、退伍证、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4)在现单位工作满3年且考核合格的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须提供服务单位出具证明材料(明确参加工作时间、考核结果,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同时,提供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审批件原件及复印件。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离开享受加分政策岗位超过3年(2020年5月19日前)的考生,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确认需由本人现场提供有关材料,不按时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二)关于年龄、学历学位、资格、落入肇源县行政区划内户籍、符合加分政策时限计算等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19日(含当日)。

(三)报考人员要时刻关注肇源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gzy.gov.cn/)发布的公告和信息,且保持通讯畅通。报名后请勿更换联系方式,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部门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录或聘用资格。

(五)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肇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59-8330509

监督电话:0459-8223210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459-4675999

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023年肇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肇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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