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庆市肇源县事业单位2023年招聘工作人员133人

发布时间: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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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肇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机构编制、岗位管理的相关规定,在岗位空缺的前提下,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等条件,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

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133人。具体详见《2023年肇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专业能力。

(四)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条件。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须取得相应学位。

(五)年龄在35(含)周岁以下(1987年5月19日以后出生,含当日);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人员报考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年龄放宽到45(含)周岁以下(1977年5月19日以后出生,含当日)。

(六)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符合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含新录用公务员或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最低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四)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五)按照政策规定,与所报岗位有回避关系的人员;

(六)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考方法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的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考试费缴纳、准考证打印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请在2023年5月30日9:00至2023年6月3日17:00期间,登录肇源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gzy.gov.cn/)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要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在网上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或修改报考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网上报名期间完善报考信息或选择其他适合岗位,重新提交报考申请。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审查通过;仲裁未通过的将取消该岗位报名资格或改报其他适合岗位。此次招聘不受理现场报名。

(三)网上缴费。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 (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每人每科45元。本次考试科目为两科。通过资格审查(含仲裁)的报考人员,可在2023年5月30日9:00至2023年6月4日11: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通过网络支付两科笔试考试费共90元。考试费支付成功即为报名成功。对未按规定时间全额缴纳笔试考试费的视为报名未成功,不能参加考试。

(四)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6月14日9:00至2023年6月16日16:00期间登录肇源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gzy.gov.cn/)公示的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五)报名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系统到期关闭后,报考人员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不能再提交审查。

2.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将缩减、合并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对紧缺或急需岗位招聘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经大庆市肇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3.报考人员应在2023年6月9日下午16:00前关注肇源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gzy.gov.cn/)通知公告,查询本人报考的岗位是否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取消的请按网站的通知要求办理,未按要求及时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五、招聘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公开考试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

1.笔试内容。综合类岗位考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专业类岗位考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科目知识。笔试类别见岗位计划表(附件1)。

2.笔试成绩和时间。公共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专业科目知识)两科试卷各100分。两科考试时间合计为180分钟。笔试总成绩中综合类岗位公共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各占50%,专业类岗位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科目知识占70%。

3.笔试加分政策。笔试加分政策按黑政办发〔2013〕42号、黑政规〔2018〕17号和黑政办明传〔2020〕1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符合加分人员须在加分确认截止时间前进行加分确认,具体要求详见有关说明项。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等群体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享受笔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服务期满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19日(含当日)。

4.笔试总成绩。

(1)综合类岗位: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50%+公文写作×50%+政策性加分

(2)专业类岗位: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30%+专业科目知识×70%+政策性加分

(二)面试

1.筛选原则。笔试结束后,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选,对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将缩减、合并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对紧缺或急需岗位招聘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经大庆市肇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若同一岗位入闱线上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该岗位进入面试人选数量。

进入面试人员,在面试前须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和地点请考生关注肇源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gzy.gov.cn/)。现场资格确认需考生本人提供以下材料:

(1)现场资格确认表1份(附件2);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还须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岗位条件要求大专及以上的考生,须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港澳台学习和国外留学归来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与岗位计划表名称一致;

(5)岗位条件要求本科及以上的考生,还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内);

(6)保管档案证明(档案存放在黑龙江省各地人才部门的考生,可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龙江人才”,点击登录→输入姓名及身份证号→进行人脸识别验证→我要办→出具证明,提交审核后生成存档证明打印即可);

(7)2023年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学历层次、毕业时间和专业等情况的证明1份,岗位要求为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考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报考相应的学历毕业证,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考生还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学位证,逾期不能提供的视为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8)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须另提供退伍证原件、复印件,及我省批准入伍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出具的证明材料、退伍档案中入伍和退伍材料复印件,以及县(区)级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自主就业证明;

(9)报考限肇源县行政区划内户籍的考生须提供户口簿原件、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10)报考202311(部门代码)岗位的考生须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A证原件及复印件;

(11)2023年肇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4);

(12)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未能按规定提供上述材料,影响资格确认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从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依次递补进行资格确认。

经现场资格确认,对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低于3:1的岗位,将缩减、合并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对紧缺或急需岗位招聘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经大庆市肇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若同一岗位入闱线上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该岗位进入面试人选数量。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4.面试其他要求。考生须登录肇源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gzy.gov.cn/)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以面试准考证为准。考生须持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与体检和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同一岗位入闱线上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面试成绩也相同,以公文写作(专业科目)成绩高者确定人选。

1.体检工作由人社部门负责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空缺不予递补。

2.考核工作由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核工作本着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有无违法犯罪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空缺不予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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