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
1.笔试时间。8月2日上午8:30-10:00综合知识考试,上午10:15-11:45学科专业知识考试。
2.笔试内容。命题内容为公共科目60%,专业科目40%。公共科目为相应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知识;专业科目包括专业知识、幼儿教育案例分析。
3.公布笔试成绩(8月6日)。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入闱人员进行面试。
(三)现场资格审查(8月8日-8月9日)
1.入闱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以下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身份证。
(2)学历证书(学历在网上无法查询者,自行提前到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洪都北大道96号,电话:0791-88556969]出具认证报告;学历在网上可查询者,请自行在学信网上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教师资格证书(2016年已通过教师资格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由于时间关系暂未拿到教师资格证书,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持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开具的符合认定教师资格条件证明,即通过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各环节考试测试)。
(4)笔试准考证。
(5)两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同底,与网报上传电子照片一致)。
(6)在职在岗人员还须提供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及任教年限的证明,如不能提供,资格复审不予通过。
因资格复审未通过,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审查复审合格后进行面试报名,并交面试考务费(每人30元)。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内容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