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办学水平,更好地为学校选拔优秀人才从教,根据省、市人才有关政策精神,现将学校招聘高技能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应聘人员需具备如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关证书;
(三)年龄:45周岁以下(报考年减出生年);
(四)5年以上工作经历,以报考年减参加工作年计算(年减年);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的人员,以及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能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上学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专业工作经历。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高技能人才2人(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此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程序,未招满的岗位报名常年有效,招满为止。学校将根据应聘情况定期在学校微信公众号上通报岗位空余情况,供应聘人员参考,报考人员也可报名前电话咨询。
(二)报名方式
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将个人资料(毕业证、参加工作证明、身份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获奖证书等)做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lwzyzzjdc@jn.shandong.cn。
(三)资格初审
学校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
(四)现场资格审查
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单位指定专人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
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及近期同底版1寸照片2张;
②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表》;
③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专业资格证书;
④海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认证材料;
⑤现工作单位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经学校同意也可在考察体检环节提交);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及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提供聘用合同)、养老保险材料;
⑥个人简历(包括本人基本信息、获得荣誉及实践等情况);
⑦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提交的各类证件、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复印件。学校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如有弄虚作假或不按要求提供的,学校将取消应聘者应聘资格。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者方可参加面试。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通过莱芜区人民政府网站(www.laiwu.gov.cn)另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