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2016]4号)和《关于统筹组织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联考的通知》(豫人社函[2023]31号)等文件精神,经邓州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我市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9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人员质量。
二、招聘单位、计划名额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9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数量、条件及要求详见附表1。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四)报名时已取得毕业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五)年龄应符合各岗位要求(30周岁以下要求
(六)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七)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相对应的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八)具备拟录用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执行,具体按以下原则掌握: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学科)门类的,即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和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专业类或一级学科的,即该专业类或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或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对于专业目录、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境外留学专业,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岗位专业需求等综合判断;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现役军人、在校生(2023年应届毕业生除外)、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
3、邓州市在编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六个环节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邓州人社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招聘数额、招聘条件及招聘办法。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邓州市人事考试中心(邓州市新华中路与穰城路交叉口西
2、需本人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进行审核资料后并现场采集信息:①身份证②毕业证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2023年应届毕业生携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④报名登记表(见附表2)。
3、报名的考生准备电子版个人证件照片(蓝底,jpg格式,大小
4、资格审查及缴费
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组于报考者现场采集信息后,根据报考者填报的资料信息和照片进行资格初审。
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于
加分政策。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规定要求,参加南阳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期满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即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不能重复加分。报名现场同时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未提交或逾期提交不予加分。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5、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
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因错过时间系统关闭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6、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招聘工作中必须一致。
7、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岗位;核减或取消的岗位情况,在网站统一公布。对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或资格条件不符合报考其他岗位的,退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
8、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考试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9、因报名人员联系方式变化、停机、关机等原因造成无法及时接收招聘信息的,后果由本人承担。